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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胜利的哥

“的哥”出题请您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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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1: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的哥 发表于 2014-8-21 23:06
“的哥”自问自答(转发):2球欲擦10球奔二门,因为击球动作迟缓,甲裁提示“8秒、9秒”,未等“10秒”喊 ...

我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够重新击球。大家都知道,每次分球的效果都不是相同的,甚至相差很大。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裁判员触球对待。裁判员赔礼道歉!中山明老师说,在触球处击球员再击球一次,更是不妥。如果②球是分球冲杀对方群球,这样处理,更加荒唐!

点评

也同意泰虎老师的分析,一:不符合规则中“重打”规定。二:也没有要在触球中再击球的规定。只能是按规则办事,不能按“人情”办事处理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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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1: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8-27 11:25
我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够重新击球。大家都知道,每次分球的效果都不是相同的,甚至相差很大。这种情况,只能 ...

    也同意泰虎老师的分析,一:不符合规则中“重打”规定。二:也没有要在触球中再击球的规定。只能是按规则办事,不能按“人情”办事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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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9: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特殊情况,3号犯错在前,本着处理问题不能有利于犯错一方的原则,赞成周正老师的意见

点评

主张“重打”的人,应要制定出“重打”的条文才有据可依、才有据可执行,否则就变成“人治”大于“法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28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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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9: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syxr 发表于 2014-8-28 19:07
这是个特殊情况,3号犯错在前,本着处理问题不能有利于犯错一方的原则,赞成周正老师的意见。

    主张“重打”的人,应要制定出“重打”的条文才有据可依、才有据可执行,否则就变成“人治”大于“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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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20: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问题不能死板追求规则,有些问题按人性化处理,可让队员重打!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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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21: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崔根武 发表于 2014-8-28 20:08
有些问题不能死板追求规则,有些问题按人性化处理,可让队员重打!未尝不可。

     
有些问题不能死板追求规则,有些问题按人性化处理,可让队员重打!未尝不可。

   新鮮!新闻!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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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9 11: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答题:
2011门球裁判法  第五章  场上情况的裁决和处理  一、裁决和处理的原则   依《规则》和《裁判法》有关条文。如无相关条文,则按《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判处。
“的哥”赞同“周正”老师和“关键”老师在两场比赛中处理的作法。当然了,可不可以“重打”,希望以后在新的规则出来后对此问题有个更明白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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