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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快乐兔

请问老师们一个裁判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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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4: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球掉地上只要未触碰场内球,用手捡拾重放10秒之內闪出不犯规.但用球槌勾球就触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他球放踩球位置(因闪击阶段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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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4: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中山明老师的关点,专家也不能违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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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10: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8-20 11:05 编辑
中山明 发表于 2014-8-18 20:11
本人总认为:凡是要作出判决,必须要依据规则条文进行解释,不能以印象认为,如要借用“专家”或刊物, ...

   本人总认为:凡是要作出判决,必须要依据规则条文进行解释,不能以印象认为,如要借用“专家”或刊物,,也要介绍其出处,这样大家才能有参考资料研讨,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结论,以后碰到这问就有处理依据,也会减少重提。

我介绍的杂志已经写明出处了。但是那是以前的杂志,是否符合现在11规则的情况,应该讨论。其实,这类问题,其后杂志(我记不清楚是哪期了)周正老师也说最好不要用球槌勾搂他球,如果裁判员给你来个对号入座,你也无话可说!

我觉得11规则有了相应条文,再去区别是否捡拾过的情况,好像也是多余。
经过大家讨论,我也赞同您的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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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击球,闪球時球槌碰球不犯规.隨便用球在地面碰球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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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07: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8-18 19:52
这个问题以前中国门球竞裁委有过相应解释。是否适合而今情况,可以讨论。我认为可以按照以前解释的情况判罚 ...

我们再看看周正老师关于此类问题是如何判定的。门协与专家回答问题这样大相径庭,我们如何思考啊!?


问:撞击后,已踩了自球,再抬脚去捡拾他球是否犯规?或者踩着自球捡拾起他球后他球又脱手向场外滚去动,击球员急于用球槌将滚动的他球挡住,该如何处理?
答:先踩住自球再捡拾他球是合法的行为。如果捡球有困难,再抬脚去捡拾他球也是允许的。如果捡拾他球不小心脱手向场外滚去动,击球员随即用球槌将滚动的他球挡住,虽然其用意是档球,但难免会有“击球员用球槌拖动被撞击的球”之嫌疑。此时,如果裁判员“对号入座”判触球犯规,该队员也是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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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08: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球槌拖动被撞击的球”为触球犯规,这是规则的明确规定,且没有附加其他任何前提条件,规则、裁判法哪里有“经击球员捡拾后脱手掉地的被撞击的球用球槌拖动不犯规”的说法?不知道这些同志的思维是怎样的复杂和多余,明明确确的规定,非要另作解释,规则规定,不容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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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0: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21#帖的意见!
         规则已有明确规定,用球槌拖动被撞击的球(不管该球是捡拾过还是未捡拾过,它肯定是被撞击过的球)犯规。专家的解释只能代表他个人的意见,没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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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4-8-18 20:11
本人总认为:凡是要作出判决,必须要依据规则条文进行解释,不能以印象认为,如要借用“专家”或刊物, ...


本人认为这种情况属“触球犯规”,是根据规则39页第十八条(三)“用球槌拖动被撞击的球”,犯规。这是很明确规定的。
赞同中山明的观点,刊物的解释缺乏有力的依据支撑,难道用手捡过一次,它就不是“被撞击的球”的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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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现象,规则不明确,专家也两可,这就看裁判的判断力了!这种现象,只是队员图省事,对场面无影响,对胜负无关系,完全可以不判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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