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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之苑.疑难问题解答》专家解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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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1: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胜利的哥 于 2014-8-11 21:25 编辑

“的哥”转发《门球之苑.疑难问题解答》专家解答(1
本期专家:周正(中国门协裁判委员会副主任)
江苏省射阳县  吴云宝  询问                       
闪击中,放好他球后,抬脚又踩球,我认为是犯规行为。理由是:
1)按规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闪击过程的行为程序只有六项,移开放球手后,就应击打自球,如抬脚又踩球,这就变成了八个程序。违背了“规则”中六项的规定。
2)允许抬脚改踩自球,必须将他球捡起,再抬起踩球脚,踩住自球后,再改放他球。放好他球后,抬脚又踩球,自、他球两球仍在原地不动,并没有实施改踩、改放之举。所以判其触球犯规是正确的。
以上看法是否正确,请予以解答。
周正:“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自、他球时,判犯规”。这是世界门联2011年在国际规则修改中特意加上的一条。就是说你已经踩住自球,把他球放在脚下了,现在是要改踩改放。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拿起他球再抬脚,改踩改放。如果你弄反了程序,先抬脚,再拿他球,那就是犯规了。对此,大部分球友学习运用得都很正确,但也有少数球友对这一条款的理解存在着差异。他们认为既然两球都踩在脚下,就不可以抬脚了,一抬脚就是犯规。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抬脚还是可以的,只要别拿球。想要拿球时,你应该再次踩住两球,然后再拿他球进行改放。只要在10秒之内,踩几次都是允许的。
再来分析江苏吴先生提出的问题。
先看其第一问讲到的“六个程序”。这不是一个僵化的、不可变更的程序。既然规则中允许“重新改放他球”,那肯定就“超越”了六个行为程序。因为第四款移开放球手后,下一个程序就应该是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可是再拿起他球,再去改踩,不是就破坏了第五个程序了吗?
再看第二问的改放问题。认为“放好他球后,抬脚又踩球,自、他两球仍在原地不动,并没有实施改踩、改放之举。所以判其触球犯规是正确的”。但如果我是击球员,我会申辩:我抬脚又踩球,目的还是要改踩改放。还没有做呢,你就判我“并没有实施改踩、改放之举”?我10秒超时了吗?在允许的时间内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做下去?你判我触球犯规?去看看触球犯规的条款里有这样一条吗?
所以,你的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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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的哥。  发表于 2014-8-13 21:34
前一段时间有关此问题的争论现有定论了。  发表于 2014-8-12 09:08
呵呵,同意解释。  发表于 2014-8-12 08:25
很好  发表于 2014-8-12 06:04
发表于 2014-8-11 21: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的哥。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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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4-8-1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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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2: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2:}{: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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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4-8-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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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2: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报道!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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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4-8-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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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2: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油田的哥!学习了,我会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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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4-8-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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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3: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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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08: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正:“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自、他球时,判犯规”。这是世界门联2011年在国际规则修改中特意加上的一条。就是说你已经踩住自球,把他球放在脚下了,现在是要改踩改放。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拿起他球再抬脚,改踩改放。如果你弄反了程序,先抬脚,再拿他球,那就是犯规了。对此,大部分球友学习运用得都很正确,但也有少数球友对这一条款的理解存在着差异。他们认为既然两球都踩在脚下,就不可以抬脚了,一抬脚就是犯规。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抬脚还是可以的,只要别拿球。想要拿球时,你应该再次踩住两球,然后再拿他球进行改放。只要在10秒之内,踩几次都是允许的。
再来分析江苏吴先生提出的问题。
先看其第一问讲到的“六个程序”。这不是一个僵化的、不可变更的程序。既然规则中允许“重新改放他球”,那肯定就“超越”了六个行为程序。因为第四款移开放球手后,下一个程序就应该是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可是再拿起他球,再去改踩,不是就破坏了第五个程序了吗?
再看第二问的改放问题。认为“放好他球后,抬脚又踩球,自、他两球仍在原地不动,并没有实施改踩、改放之举。所以判其触球犯规是正确的”。但如果我是击球员,我会申辩:我抬脚又踩球,目的还是要改踩改放。还没有做呢,你就判我“并没有实施改踩、改放之举”?我10秒超时了吗?在允许的时间内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做下去?你判我触球犯规?去看看触球犯规的条款里有这样一条吗?
所以,你的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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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09: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一段时间有关此问题的争论现有定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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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还不能定论啊!专家不能够代替规则的。但是,专家可以统一裁判员的现场执裁,却不能掩盖规则的瑕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2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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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09: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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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1: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交代哪一期《门球之苑》?
而后,我将有话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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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新一期《门球之苑》里面登的,现在杂志在“的哥”的车里,等晚上回家再给老师详细答复。 [attachimg]832969[/attachimg]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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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2: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8-12 11:03
请楼主交代哪一期《门球之苑》?
而后,我将有话谈谈看法。

是最新一期《门球之苑》里面登的,现在杂志在“的哥”的车里,等晚上回家再给老师详细答复。
124001k442ex2s7y7m42s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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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直接称呼泰虎,不要老师,就咱们俩约定。  发表于 2014-8-12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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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9: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风扇 发表于 2014-8-12 09:07
前一段时间有关此问题的争论现有定论了。

哈哈,还不能定论啊!专家不能够代替规则的。但是,专家可以统一裁判员的现场执裁,却不能掩盖规则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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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20: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转发帖子是有证据的。
图片1(门球之苑.2014年第八期"总90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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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40页,周正老师回答1、2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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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3(41页,周正老师回答3、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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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4(周正老师关于改踩改放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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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啊,我只是询问,肯定不是说你转发没有“证据”啊!我现在还没有看见8期杂志,以前杂志我没有见过。因为主题帖子没有说明,故提出询问。千万不要误解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1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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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20: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8-12 11:03
请楼主交代哪一期《门球之苑》?
而后,我将有话谈谈看法。

是《门球之苑》2014年第八期,p41第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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