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2014年第5期刊发)解答 本期专家:关键(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在这道题目中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我们做出正确判断:一是1号击球员捡拾球⑤是否犯规?二是被闪出的③球移动是否有效?三是闪击多个球时一个过程还是多个过程? 首先要确定的是,当③球移动至三门前尚未停稳时,1号队员抬脚捡起了第2个被撞击的⑤球,肯定是犯规行为,但击球员在捡拾⑤球时对③球的闪击已经完成,根据“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的规定,③球移动有效。 其次要明确的是,当闪击权发生时,不管撞击几个他球,都需先进行闪击,直至最后一个他球闪击完成,,切待场内球均停稳或被闪击的球撞柱、出界后才能续击,而且所有的闪击行为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不能分割开来,更不能分级处罚。 本案列中,1号击球员的击球行为属于“触静止球”犯规,发生的时机在闪击过程中,根据“闪击过程中出现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的规定,因此,正确答案应该是C。 作为案列,我认为此题还可以变化一下,以便进一步帮助大家认识。假设:①球在二角只是撞击了③球,在向三门方向闪击,且③球未停稳时,1号队员抬脚时不慎触及了旁边的⑤球。那么,①球就不需要拿出界外了,因为在1号队员触及⑤球时,(整个)闪击过程已经结束,只需将⑤球复位,取消其续击权即可。 情况汇总:第一题刊发后,截止发稿时,编辑部共收到53名读者答案,(电子邮件和纸质信件),其中,33人选择了C答案,占62%。有12人选择了A答案,占23%。7人选择D答案,占13%。1人认为没有答案。没有人选择B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