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1808|回复: 7

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暨 黑龙江省县(市)级门球赛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7 00: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暨
黑龙江省县(市)级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2014年6月9日---12日在东宁县体育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东宁县政府、黑龙江省门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东宁县体育局、东宁县门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牡丹江市门球协会。
五、支持单位: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哈尔滨市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
六、参赛办法:
1、各参赛队成员年龄、性别、民族不限。
2、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坚持比赛,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事故,均由本队或个人负责。
七、竞赛办法:
1、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门球竞赛规程与裁判法》。
2、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预赛采取小组循环,取前两名;第二阶段,分组循环,进前8决赛;决赛采取淘汰附加赛。
3、参赛队自带球棒、运动员穿运动鞋或平底鞋,队长和教练标志自备。
4、比赛器材必须为2001年经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器材,否则不允许参赛。
5、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统一着装。
6、凡是弄虚作假违反竞赛规程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及全部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报名费每人收50元。
2、录取前8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和奖金,四至八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3、奖金分配: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600元    第五至第八名各400元。
4、按报名收费人数发纪念品。
九、报名与报到:
1、参赛队务必于6月6日前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黑龙江省门球协会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279号二单元201室
邮编:150076
联系人:徐立华 电话:0451-82626969
                手机:13091709656
                传真:0451-82626969
东宁县门球协会
地址:东宁县体育场东宁县门球协会
联系人:牛 勇  手机:15645386000
       金德振  手机:13114637557
       张友山  手机:13284038567(接待)
3、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协助安排食宿。
4、报到时间与地点:2014年6月8日前到东宁县体育场门球协会报到。
5、领队会:2014年6月8日下午3点在东宁县体育馆召开。
换乘车路线
一、火车:⑴大连—绥芬河(转乘汽车)--东宁
⑵哈尔滨—绥芬河(转乘汽车)--东宁
⑶齐齐哈尔—牡丹江(转乘汽车)--东宁
二、汽车:⑴哈尔滨—东宁
⑵明水—东宁(经青冈、兰西、方正、大庆)
⑶牡丹江—东宁
⑷鸡西—东宁
⑸密山—东宁
⑹虎林—东宁
⑺佳木斯—绥芬河—东宁
⑻七台河—绥芬河—东宁
⑼双鸭山—绥芬河—东宁


发表于 2014-5-27 04: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暨黑龙江省县(市)级门球赛竞赛圆满成功!

image.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7 05: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你们赛事圆满成功,玩得高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7 05: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赛事圆满成功!

image.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7 05: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赛事举办圆满成功!祝球友们取得好成绩。谢谢老师的报道!
052103lo11qwgcxi15horq.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7 08: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各位参赛者取得好成绩

您的报道很精彩.gif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gif
加油.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7 12: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暨黑龙江省县(市)级门球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3 06: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本次【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暨黑龙江县(市)级门球赛】圆满成功!祝各参赛队都能取得好成绩!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祝打球快乐.png
祝赛事圆满.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5-6-21 12: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