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第二届体育节老年人 门球(省直行业系统)比赛通知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4年5月26日,在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举行(省黄龙体育中心内)。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老年体协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公安厅老体协 四、参加单位 省直行业系统老年体协,承办单位可另派1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7名。 (二)每队允许有2名中年运动员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 男子:193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193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 中年运动员男子1964年以前出生;女子1969年以前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 1、必须缴验身份证原件和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无二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2、运动员如在比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疾病,由各参赛单位和本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3、参赛运动员代表资格以户籍和行政人事关系为依据,跨地区运动员不得交流,行业系统运动员代表资格涉及各地区的,系统必须与各地区协商同意后,报省老年体协备案,方可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最新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进行预赛,决赛采用淘汰附加赛。 (三)分组原则:设种子队,其它各队抽签进入。种子队由省老年体协按照常规确定,各队提前在裁判长联席会上抽签进入各组。 (四)各队应自备队长、教练员标识及一切比赛用品。 (五)比赛用球由承办方提供。 (六)比赛在人造草皮门球场地上进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8名,给予奖杯,团体前3名每人给予奖牌,其它给予证书奖励。 九、报到:5月25日下午16:00召开领队会议(黄龙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二楼) 十、仲裁、裁判 大会设仲裁和裁判委员会。仲裁和主要裁判员由省老年体协秘书处聘请,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指派。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伙食费由省老年体协负责。住宿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自理,超编人员经费一切自理。 (二)仲裁2名和裁判员7名(共9人)的差旅费、伙食费、酬金由省老年体协负责,住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其它费用由派出单位和个人负责。 (三),由承办单位聘请的仲裁和裁判等工作人员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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