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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击球权消失,呼号时机 之七 兼批评周正的观点
8,周正论点批判 周正在答题时说,
这里其实涉及一个击球权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的问题。当击球员击球无结果,就是无过门、无撞击、无犯规、无出界,虽然自球还在滚动中,但击球权也就结束了,此时此刻就不是击球员了。2号队员溜打红方群球无果的情况下,队员又击打了自球,他已经不是击球员了,所以击球权结束了,②被他碰到后放回原位(触碰的位置)即可。这个球不按犯规去处理,即不按触移动球犯规去处理,不把自球拿出界外,裁判员将②恢复原位后,呼3号就可以了,因为此时此刻,2号队员已经不是击球员了,他也就没有犯规的可能了。
这种论点的对错,用本文的1到是4的论据分析显然在不住脚,不用细说,为了批评这种观点,我把他解释的规则推广成几个战术应用,(见:周正的观点的战术应用)其错误就显而易见。击球后无结果的非击球员竟然可以随意截停移动中的球,而不受任何处分! 这种观点和其身份太不相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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