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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8-7 0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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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各位老师光临并进行讨论。
我澄清主题帖子提出讨论的用意:
1、像本主题帖子的情况,白队遭到如此攻击是比赛的不公平;
2、如果规则规定裁判员应该在⑤、⑦球接触时就给予即时宣报,就显得比赛公平了;
3、裁判员给予即时宣报,是不会耗费太大精力的;
4、如果按照现行规则对待,白队输球不应该归罪裁判员;
5、按照现行规则,3号击球员不会申请“确认”的,4号击球员上场申请“确认”是合法的,但是,申请确认的结果是自己倒霉(必然超时犯规)!然而,5号击球员上场申请“确认”,场面状态已经形成事实,白队得知已经晚矣。
所以,主题帖子请网友们讨论的用意是:规则应该修改规定在球球接触时,裁判员应该即时宣报。此举,也省去击球员的申请确认的程序。场上的状况也显得十分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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