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判用时包括
(1)从击球权结束(或宣布犯规)到呼叫下一号球员之间的时间。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1.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2.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该队员应快速退场。
11.裁判用时
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 依据上述条文,我们可以理解击球权结束到呼叫下一号之间的时间是裁判员用时时间,击球员击球权结束不是球停稳才结束,而是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规则要求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及时呼号。所以裁判员根据场上具体情况,在击球权结束时,就可以呼叫下一号,这是十分正确的。 我们还可以参看很多大型比赛视频,那些大牌的裁判员是否都在“球停稳”时才呼叫下一号啊! 所以说,批评“球没有停稳呼号是错误的”这种说法确实没有规则和实践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