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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0: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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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裁判新兵,注册不久进来学习的。看了楼主及楼上各位老师的观点,各有千秋,受益匪浅。现试解此题并对相关的观点说说自己的浅见:1、按题意,是裁判因这个中柱非常坚固、没有看到“间接移动”而犯难,其实大可不必。这个“间接移动”无论多么微小,是必然存在的!它既不会因中柱受撞击方向不同(侧面或背面)而改变定性,也不能凭主观认为没有动感就没有产生间接移动。规则并没有对“产生间接移动”的定性进行量化啊,故裁判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判靠柱球得分。2、关键老师所解答的“已过三门球撞击中柱,靠柱球不得分”。我的理解是: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之时,已转为无效球;之后的中柱震动自然也是无效的,所以靠柱球不得分。这个解答和规则的宗旨是一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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