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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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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浏览到这里发现该主贴的问题,现予以纠正。
对该主题贴问题答案的纠正:
题目内容:
撞击后自球停稳时与另一个(未撞击的)他球距离微小缝隙,在闪击被撞击的球时,由于闪击的作用力,自球在脚下移动,导致自球碰撞了距离自球很近的他球,问裁判员依据什么来判定?如何处理?
答:原来关键老师在门球之苑杂志上的解释是不犯规的。2011年6月,在上饶理论学习时,有学员把这个问题专门提了出来,专家老师在讨论汇集意见后,在大会上做了专门解释,该情况认定为:触球犯规行为。
理由是,闪击时,自球在击球员的脚下移动虽属无效,但不能因此而触及场内的静止球,这是规则所不允许的;因此,该情况认定为在闪击过程中的触球犯规行为。
处理应把自球拿出界外,被触动的球恢复原位,被闪击的它球位置如何放置,由触球犯规发生时闪击成功与否来决定:若裁判认定在闪击不成功的时候就触球犯规了,应将它球拿回放在放球的位置;若裁判认定是在闪击成功后,才出现的触球犯规,则它球移动有效。
我个人认为:在闪击击打自球的时候,很难分辨自球是先触及他球,还是在成功闪击后触及他球的;根据闪击他球成功所需要移动的距离大小和自球脚下移动触及到他球(很小)的距离来分析,触及到附近的他球应该在先。所以,按照闪击不成功时触球犯规来判定,把被闪击的球恢复到放球时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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