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7-4-30 20:34 编辑
国际规则没有“球停下来之前可以呼下一号” 的规定
国际规则关于呼号时机有关规定如下:
(为保证译文的准确性以下条文均选自台湾版规则)
第9條 打者之打擊及權利 第1項 打者之打擊及權利
1.球員接受叫號後成為打者。
(1)打者可以進場打擊。
2.打者權利之發生与結束時點,說明如下:
(1) 打者之權利發生與接受叫號後的時點。
(2) 打者之權利結束於以下時點:
①打擊結束後,無發生繼續打擊權利(參照第12條第3項)或閃擊權利(參照第15條第2項)之時點。
②犯規之時點。
………
第12条 第3項 繼續打擊權利之發生
1.在下列情況中,內場地所有球皆靜止時,始产生繼續打擊之權利:
(1) 自球過門成立…………
(2) 閃擊成立,…………
所以,按国际规则,击球权结束于“無發生繼續打擊權利(參照第12條第3項)”时。
而所谓“无发生繼續打擊權利”则根据第12條第3項 所规定:“內場地所有球皆靜止時,始产生繼續打擊之權利”所以,在“场地内的球未静止时”,不能判别“无发生继续击打之权利” !
请注意,在“国际规则与我国规则主要不同”的附录一里,没有说呼号时机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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