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规则关于双杆的规定如下:
第3項 繼續打擊權利之發生 1.在下列情況中,內場地所有球皆靜止時,始产生繼續打擊之權利: (1) 自球過門成立並靜止為界內球(參照第 17 條第 1 項) ,打者可以
再打擊 1 次自球。 (2) 閃擊成立,打者僅可再打擊 1 次自球。 (3)觸擊後過門或者過門後觸擊,在閃擊成立,打者可以再打擊 2 次
自球。 2. 發生繼續打擊權利時,打者可以再打自球一次。 ★觸擊2個以上他球,閃擊成立後,僅有打擊自球1次之權利。(參照P136之2杆及3杆圖例) 就是说,国际规则限双杆品种,(没有球球双杆) 不限双杆次数。 这次修订对这个问题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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