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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卢沟桥”杯门球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门球运动协会 丰台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丰台区门球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1年9月17日-20日
四、比赛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门球运动场(五里店东郭庄子公园内)
五、邀请范围: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及其所属单位;北京市各区、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的门球队;部分兄弟省、市、自治区的门球队。
六、参赛办法
1、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5-7名。教练员兼运动员者,包括在运动员名额之内。运动员的年龄和性别不限。
2、运动员和教练员以报名表为准,不得跨队参赛和指挥,否则一经发现按非法上场处理,取消其所兼队的比赛资格。
3、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字迹清楚,注明领队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门球竞赛活动,报名单位要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章。
4、报名时间和地点:
(1)驻北京市各参赛队于2011年8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在丰台区门球运动协会办公室报名。电话报名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9号(原民政局院内)
联系人:董弘 王静芬 闫淑芝 王淑清
电话:010-63861398 010-83656454
(2)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参赛队报名时间截止8月30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时请将报名表和参赛费一并寄来。汇款请通过邮局寄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邮编:100071
北京市丰台区门球运动协会 收
5、报名费:每队300元。按规定时间报名交费、手续齐全完备者,方可参加抽签编组。编组定位后,不办理退出事宜。
因比赛期间适逢旅游旺季,客房较紧张。凡统一安排食宿的参赛队需在报名时缴纳一定的住房保证金,每人每天预交10元,三天共计30元,请一并汇入帐号。如房间预定成功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到时计入房费。自行安排食宿的参赛队人员安全自负。
七、竞赛办法
1、执行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方法》:比赛场地为20米x15米人造草坪地。计算成绩按《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方法》办理。
2、比赛用球槌,运动员号码布、教练员和队长标志请各运动队自备,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3、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预、复赛采取分组循环赛、决赛采用淘汰附加赛。编组和赛程将根据报名队数确定。
八、奖励办法
1、根据参赛队数确定录取名额,凡进入录取名次的球队授予奖杯;前三名分别授予奖牌和不同档次的奖金(视报名队数确定)。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奖杯。
3、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均发纪念品。
九、召开各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1、组委会:2011年9月13日上午9:00在丰台区门协办公室召开。
2、裁判员培训会:2011年9月14日上午8:30分在丰台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
3、领队、教练会:2011年9月16日上午8:30分在丰台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届“卢沟桥”杯门球邀请赛组委会
2011年7月8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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