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5-23 21:05 编辑
竞赛规则 ,是该体育项目的文化载体。门球竞赛规则承载的是什么样的文化内涵呢,本文仅从“一边倒”现象入手,做一简要分析。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什么是”一边倒”现象? 我们通常讲的“一边倒”,是专指在比赛过程中,由于一方被清场,而出现的几分钟、十几分钟较长时段,只有一方在场内活动,另一方只是在场外“站岗”的现像,描述的是赛场的状况,不是比赛结果悬殊的比分。门球比赛中,“一边倒”现象尤为突出,如果一方打了一杆好球,哪怕是一杆幸运球,将对方清场后,便可利用规则赋予的权利,不断扩大优势,不断大忌对方,并最终取得胜利。 二“一边倒”现象的成因 有人说‘“一边倒”是由规则的基本规定决定的’,这话不假。但绝对不是“由于10个球以其自然顺序依次进场击打的基本规律”决定的,“一边倒”与这一规定(规律)不仅风马牛不相及,相反,正是规则的不合理规定,破坏了“以其自然顺序依次进场击球的基本规律”,才出现了“一边倒”。这些不合理规定就是“撞击对方球后,全部闪出界外,而界外球进场时,它只有犯规的权利”。这一基本规定,才是“一边倒”产生的根源。 试想,如果规定“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只允许闪送到,对对方不利而对本方有利的区域,再尽量减少犯规自球放界外的规定,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自、他球移动有效”。这样,就大大减少了界外球数量,双方的10个球,可以同时参赛,达到每个击球员,每次都有打球的机会,双方你来我往,一对一,这就彻底解决了一边倒的问题。至于打好打坏,效果如何,那就是技术问题了。 三、一边倒”存在的合理性及其观赏性问题。 有人说,“一边倒”现象不是门球运动绝无仅有,其他运动项目,如棋类、斯诺克也有,其存在是“必然现象”,不能也不必进行改变。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站不住脚的。首先,这种“一边倒”现象,绝对是门球运动独有。棋类比赛,是一对一,甲方走完乙方走,只是该你出招时,你可能出一次硬招,也可能是软招,也可能是错招,出个什么招,是你的水平问题,但没有取消你的出招权利,更没有出招就犯规的规定。“一着不慎全盘皆输”和门球比赛的“一边倒”,挂不上钩。斯诺克同样也是一对一,甲方、乙方交换上场,只是交换的周期较长且不固定。至于每次上场得分悬殊,这是技术造成的差别,与规则无关。这和门球比赛的“一边倒”同样沾不上边。还有的朋友例举我国女排在五连冠的道路上,曾25:0战胜日本队,来证实“一边倒”并非门球独有和它存在的合理性。可恰恰相反,此例正是一个“解决一边倒问题的典范”。25:0的比分,是出在排球规则改革之前,现在的规则,绝对出不了这样的比分。那时,不是现在这样,球一落地,就有一方得分。而是发球方将球打在对方场内落地,或对方将球打出界外才得分,得分后仍有发球权。所以,不得分时双方反复争夺发球权,得分时,经常出现一方连续得分,分数连续上升,场上出现“得分一边倒”现象。那时的排球赛,仅仅是或反复“空”争发球权,或一方连续得分,并没有取消对方反击权利的规定,人家就把规则改了,比赛的观赏性也提高了。 四、门球规则的设计理念及“一边倒”的文化内涵 现行规则的设计理念,并非是按体育竞赛原则,合理规定双方的权益,平等竞争,而完全是模仿的军队打仗那一套,指挥员、战斗员、一梯队、二梯队、预备队,进攻、防守、掩护、主攻、助攻、接应,抢占有利地势、要隘,选择屯兵地点、转移、避敌锋芒、与敌同归于尽、弃车保帅、服从命令、听指挥等等,无一不与两军交战的情况相吻合。10个球既代表“人”,也代表“武器”,打住对方球,就是俘获了“敌军”的指战员,缴获了武器装备。两军对战,你死我活,抓住俘虏全部杀掉,不能让他再有反击之力。尤其是以掠城夺地为目的侵略战争,连普通的百姓,也全部杀掉,以绝后患。弱肉强食,以强凌弱,理所当然,这里没有平等,没有我们中华民族所崇尚的孔孟之道。是一种值得反思的文化内涵。 我国的门球规则,经过2011年的修改,较之国际规则,竞技性、观赏性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根本上解决“一边倒”现象,尚需不断探索和完善。
(此文刊于《门球之苑》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