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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桂林市第十三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 邀 请 函 桂林市“桂花杯”门球邀请赛经多年的整合磨炼已形成了一个传统的品牌赛,中国门协批准为全国区域性门球邀请赛。遵照我会的一贯做法将继续邀请相关省市兄弟门球队到我市传授球艺,增进友谊,为促进全国门球运动的健康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经桂林市体育局和广西门球协会批准,并报中国门球协会备案,拟于2011年10月16日至20日在雄伟挺拔的桂林市独秀峰下的广西师大靖江王城校区及邻近门球场举行第十三届“桂花杯”门球赛,敬请贵单位接到邀请函后及时组队报名参赛。 恭候您们的光临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11年7月1日 桂林市第十三届“桂花杯”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0月16日至20日,在桂林市独秀峰下的广西师大王城校区及邻近门球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 桂林市门球协会。 三、参赛单位 凡被邀请或知道信息自愿前来参赛的各省、市兄弟门球队。 四、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报名人数: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如有随队人员,请同时报来)。 (二)运动员条件:门球运动员的年龄、性别不限,但必须身体健康,参赛人员必须到县级医院体检,适合本项目比赛。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把握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经费自理,敬请理解。 (三)所有参赛单位自行申办平安意外事故保险,投保费自理。 (四)报名:凡参赛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将参赛费一起于9月25日前寄主办单位。 (五)报名地址:桂林市乐群路20号桂林医学院乐群校区离退处转桂林市门球协会办公室,联系人:陶仕津,电话:13597320960邮编:541001,传真:0773-2828240或0773-2178278 (六)凡参赛队报名后,如撤消报名或不参加比赛,请在9月24日前电告报名处,否则参赛费不退,纪念品照发。 (七)报到:各参赛队务于10月15日前报到(请提前告诉所乘车次、航班到达时间)。报到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61号,桂林市荔苑饭店服务台(基督教堂对面)。火车到桂林时,从桂林北站下车可乘1路车到乐群路口下车,从南站下车可乘100路、99路到乐群路口下车后往北步行200米即可到荔苑饭店服务台报到。 联系电话:0773-2807147(总台)(传真:0773-2811698)。 联系人:陶仕津、王家德(13635189626),荔苑饭店王春莉经理(13317633662)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排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由每组出线的两个队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二)比赛用具:球棒、号码布、教练员、队长臂章自备。各运动队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全国门球比赛使用器材的规定。 (三)比赛执行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参赛队应着装整齐一致,比赛队员必须穿平底运动鞋。 (四)为严格执行《2011年规则》,规范执裁,组委会统一安排裁判执裁。不设随队裁判。 六、经费 (一)凡参赛队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交50元参赛费。免收裁判招聘费。 (二)各参赛队的车旅费、食宿费、医疗费、旅游费自理。住宿和旅游由大会统一安排,住宿标准:三人标准间每间90元/天,双人标准间每间70元/天,伙食自便。报到时不按预定房间住宿的队,按预定交当天住宿费。 七、奖励 本届比赛按15%比例给予奖励。 (一)凡获奖的队均发给奖状,获第一、二、三名的队分别发给奖金600元、450元、300元的奖金。获第四名以后的名次队均发200元的奖金。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每组一个队)。 (三)凡参赛队员每人发纪念品一份。 八、10月15日下午3时,在皇城饭店会议室召开领队、裁判员、教练员、队长会议。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中国门协、广西门协 市体育局、市老体协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11年7月1日 桂林市第十三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 (公章) 联系地址: 邮 编: 县级医疗机构盖章 2011年7 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