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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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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老年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0月8日至13日在浙江省诸暨市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浙江省诸暨市体育总会、诸暨市老年门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
中国门球协会会员。
四、竞赛项目
5人制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2011年经县(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年龄在80岁以下(1931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二)女子年满55岁(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子年满60岁(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每队可报1名55岁以下女队员或60岁以下男队员。
六、参赛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至8人。
(二)承办、协办单位可各派2支球队参赛。
(三)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四)参赛单位必须自行办理团体意外伤病险。
(五)各代表队必须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
七、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最新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上届前八名为种子队,其余抽签分组)采用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在16进8以及争夺前8名时,采用上下半时制),决出前8名及相关名次。
(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四)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1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
(五)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八、裁判和仲裁
(一)各参加单位推荐1名国家级或50周岁以下一级门球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裁判工作),并与大会裁判集中食宿,费用自理。
(二)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自交工本费20元人民币),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场执裁。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前3名的队发给奖杯和奖牌,获得前8名的队发给金奖证书,获得9至16名的队发给银奖证书,获得17至24名的队发给铜奖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对参赛队在赛区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发给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加单位按规定填写(打印)《2011年全国老年门球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1年9月10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赛区承办单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2、承办单位:联系人:石仲康、张建琴,电话:0575-87112900、87283909,传真:0575-87283910,邮箱:243725424@qq.com。
(二)报到:运动队员报到时,须出示2011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县(市、区)级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1、参加人员于10月8日下午18:00前,到浙江省诸暨市委党校(江南九号大酒店:诸暨市环城东路99号,总机:0575-87370888)报到。联系人:石仲康、张建琴,电话:0575-87112900、87283909 。
2、各代表队自行抵达赛区的乘车路线:乘火车到诸暨火车站(杭州火车站转车)下车;乘汽车到诸暨长途汽车站下车(诸暨市委党校位于汽车站向北约1000米)。
3、如需大会接站,请提前与赛区单位联系(如是个别不单独接站)。
(四)各参赛队请于报名时将返程票预订表(附件2)报组委会。如未能按期将返程票预订表报大会,大会将视为自行解决。建议各队在本地通过联网自行预订返程票。
十一、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二)食宿费具体标准详见比赛补充通知。
(三)以上费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交纳。
(四)未按本规程规定推荐随队裁判员的单位,需向承办单位缴纳裁判员代聘费500元。
(五)各参赛队在报到的同时向中国门球协会缴纳报名费500元,由承办单位代收(最迟在赛前技术会议上交纳),收据由中国门球协会提供。
(六)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食宿和不按规定缴纳以上费用的代表队,不能参加比赛。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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