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关于撞击中柱
第十四条 撞击中柱
撞击中柱通称撞柱,是指已成功通过三门的球,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此款增加一项) (一) 闪击他球撞柱,在放置他球时,他球与中柱接触,撞柱无效。(修改) (二)若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撞击中柱,撞柱无效。(修改) (三)撞柱球应立即拿出场外,放置在限制线外待进一门的位置。(修改)
修改《规则》第十四条的意见:
第十四条 撞击中柱
撞击中柱通称撞柱,是指已成功通过三门的球,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 (一) 闪击他球撞柱,放置的他球与中柱接触,撞柱无效。 (二) 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撞击中柱,撞柱无效。
(三) 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以后被有效移动的球碰撞中柱,接触球撞柱有效。 (四) 撞柱的自、他球,分别由击球员、裁判员立即拿出场外,放置在开球区限制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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