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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系统门球赛,有一场比赛,当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场外观众和裁判长掐表时有快慢(观众离的近裁判长离的远),所以快到点时,观众席上的秒表响了,就有人喊比赛时间到,当场执裁的裁判也就宣布比赛结束,然后球员就把球打散了,这时裁判长才喊时间到,当时的情况是红球占优势,比白球多三分,是在8号球结束的,如果按裁判长宣布的时间还该有10号杆,10号当时所处的位置在三线中前1米多处,还没过二门。白方提抗议,要求重新比赛,这时裁判长也同意重新比赛,但红方坚决不同意,吵的很激烈,最后是白队的领导大度,表示比赛结果有效。如果白队领导不大度该如何解决此问题?就此事我个人认为恢复原状延长一分多钟,让10号打完,双方就无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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