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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门球代表队员选拔 基本功考核项目及标准 一、进一门选落点。开球区内任意地点放自球,进一门后自球落位于接应球右侧固定区域内(接应球左右各一米范围)。共10次,成功一次记10分。只成功过一门,落位固定区域外,记5分,不过一门不得分。 二、进一门后直接进二门,10次,成功一次记10分,进二门后球出界,记5分,不进一门或二门不得分。 三、10米撞柱。10次。在柱左右14厘米处各设一桩,自球放一线或三线中。击中中柱记10分(球出界记5分),球从柱、桩间通过,记5分(出界扣2分,从桩外经过一次扣5分。(此题兼考核远距离撞击) 四、7.5米闪柱。自球放二线中闪柱。方法及计分标准同三项。(兼考核闪带) 五、擦边。10次。在四角(或一角)以角顶为圆心分别划半径为50厘米和150厘米的弧,自球放50厘米弧上(点自选)他球放150厘米弧上(点自选,也可放弧外,即自、他球距离可大于1米,不可小于1米)撞击后,自球越过一、三角对角线,自、他球均不出界为成功,记10分。不成功零分。(擦左侧、右侧交替,不连续从一边擦) 六、闪顶压边球。5次,共25分。弹出靶进2次。距离1米,角度小于30度。要求:弹球出界,靶球进线内20厘米以上,距自球2米以内,成功一次记5分。靶出弹留3次。距离1米,角度小于30度,要求:靶球出界,弹球留在界内。 七、送球到位。合格标准:25米、15米、7.5米、4米、2米距离送球各两次,(远近距离交替进行,同距离的两次不连续)落点距目标的距离小于送球距离的10%。不计分,根据10次送球落点,确定合格或不合格。 建议练习方法,以个人练为主,最好逐项过关,就是一项练得合格后,并且成绩基本稳定,再练下一项,这样效果好些。个人的各项成绩要有记录,正式考核前,如实填报,以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