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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恰当使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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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11: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7-10-17 11:12 编辑

我们讨论问题时,表示赞同与赞美时,一般点评就可以了,但是,批驳或有新意与之讨论,如果是针对楼主的应该用“发表回复或是发表回复中的高级模式”进行跟帖;如果对某个跟帖有不同看法,应该使用跟帖下的“回复”进行跟帖。这样方便与其要交流的对象进行直面的交流。如果这些情况都使用“点评”是不方便问题讨论与交流的。
中道安和老师在两个关于军旗“建议”的主题帖子中就使用很多“点评”,我提出建议,说不方便与您交流。他认为“我一直觉得用点评很爽有种淋漓尽致的快感。我用“消息”与他交流认为不太好。可是,至今他没有回应。所以我发表此帖,与网友切磋,评论一下此种情况是否合适。谢谢!
下面看看中道安和老师点评的情况(中道安和老师始终没有一个“跟帖”):
点评
大佬是公众人物,既为表率,就应承受公众的更多"挑剔"。  发表于 7 天前 IP:27.154.77.18:37860 [url=]删除[/url]
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发表于 7 天前 IP:27.154.77.18:37844 [url=]删除[/url]
还得谦虚一些。  发表于 7 天前 IP:27.154.77.18:37833 [url=]删除[/url]

如此讲究规则的,也会附和这样轻率的"建议",太失水准!
点评
"不得将对方球打出界外"也是一条假龙!  
"不得将对方球打出界外"在网上已经闹得够久了!这是将规则改良引入了歧途!  发表于 2017-10-907:48 IP:27.154.77.18:37503 [url=]删除[/url]
增大界外球重新进场时的球权,要比减少界外球更有意义。比如允许界外球撞击己方球。  发表于 2017-10-907:25 IP:27.154.77.18:37325 [url=]删除[/url]
球类比赛大都有界外球,比如篮、排、足三大球。可从来没听说过,有嫌界外球多的!门球也不能例外,不必恐惧界外球。门球不患界外球有多少,患在界外球的球权太小,重新进场时几乎是无所作为。  发表于 2017-10-9
假的真不了,假龙变不成真龙。
心血来潮的,矫枉过正的设想!
点评
中道安和 关键是将8球躲到0号位,让8球不能过三门,也不能撞到6球;然后7球自杀,成为界外球,让8球干瞪眼,有力没处使,有气没处发!您如能在10米开外稳稳地将8球送到0号位,一定会成为神来之击!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5100 [url=]删除[/url]
"如果是用⑧球闪带⑥球双出界(⑧球从一线出界,⑥球只要出界就行),那么,红方就能够确保获胜了。"此言非矣!8球可从一线压线处直接撞击中柱成功!一切皆有可能!何况8号号称神射手,又气运盖天!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4862 [url=]删除[/url]
还是谨慎些!去查一遍规则吧!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4267 [url=]删除[/url]
规则第15条之2•1款:"撞击数个他球后,可获与留在界内他球数量相同的闪击权"请问该条款与您的新方法能"完全一样"吗?!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4209 [url=]删除[/url]
规则:"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4058 [url=]删除[/url]
轻言"此种比赛方法,除了本条规定以外,其余和现行规则可以完全一样。"您不觉得是言过其实了吗?!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7831 [url=]删除[/url]
"精彩的赞同"并不能等同于"赞同的精彩",二者是两码事!
点评
界外球碍事,直接取消就对了!  发表于 前天 12:49 IP:27.154.78.123:5031 [url=]删除[/url]
严于对己,宽于对人,这也是一种思路!
点评
这样不就绝杀!绝胜了么!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4567 [url=]删除[/url]
可能!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4485 [url=]删除[/url]
如果您的"自球不拿出界外",我的应对仍是: 将8球躲到0号位,让8球不能过三门,不能撞击6球;然后7球自杀,成为界外球,让8球干瞪眼,有力没处使,有气没处发!要在10米开外 稳稳地将8球送到0号位,还真是一切均有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4477 [url=]删除[/url]

如能将7球放置在离8球10米外,会更精彩!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6286 [url=]删除[/url]
绝杀!绝胜!
点评
原本就没指望与他好好交流。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4700 [url=]删除[/url]

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5919 [url=]删除[/url]
我突发奇想。6球不是可以成为一线的压线球么。可以让8球撞6球后,闪击6球撞击中柱成功。不就是一切皆有可能嘛!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5837 [url=]删除[/url]
7球会自杀吗?如果7球还在界内,会躲8球吗?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5612 [url=]删除[/url]
您与泰先生睿智。  发表于 6 天前 IP:27.154.77.18:35429 [url=]删除[/url]
我错了。
点评
所以7球千万要小心,不要去犯规。先轻沾8球,再闪送8球到0号位。最后,不自杀不行了,那就续击7球到界外好了。红球自杀了,也赢了!一切均有可能!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7085 [url=]删除[/url]
7球要敢犯规,不但失去击球权,而且还要放在原地,等着挨8球一顿好打!知道新规则的厉害了吧?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6923 [url=]删除[/url]
您最后的解释好。解释权归您了,您说了算!
点评
将8球躲到0号位,让8球不能过三门,也不能撞到6球;然后7球自杀,成为界外球,让8球干瞪眼,有力没处使,有气没处发!您如能在10米开外稳稳地将8球送到0号位,一定会成为神来之击!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6166 [url=]删除[/url]
要学习,会聪明;愚钝不好,还没到那么老,不可理解。
点评
其实红旗老师的本意是,有技术的不会出界。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7268 [url=]删除[/url]
虽说现场是一切均有可能。
点评
但论坛如果要取消点评栏,我也不反对。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7389 [url=]删除[/url]
我一直觉得用点评很爽,有种淋漓尽致的快感。
关键是将8球躲到0号位,让8球不能过三门,也不能撞到6球;然后7球自杀,成为界外球,让8球干瞪眼,有力没处使,有气没处发!您如能在10米开外稳稳地将8球送到0号位,一定会成为神来之击!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6632 [url=]删除[/url]
一切均有可能,在技术和运气面前,战术只是在画饼充饥。
如果聪明一些,应该让8球闪击已过三门的6球,撞中柱得分。这样应该是可以了。一切均有可能!  发表于 4 天前 IP:27.154.78.123:2822 [url=]删除[/url]
您英明!  发表于 5 天前 IP:27.154.77.18:33938 [url=]删除[/url]
我出错了。谢谢提醒!


点评中道安和Q的来了。点评
胡闹乱改,不如不改。



点评

有点评不用,可惜了。颐指点评使用,矫情了。  发表于 2017-10-18 08:57
以上的点评,如果能结合上下文的语境,读起来会更有感觉的!  发表于 2017-10-17 15:27
点评一针见血,干净利落,值得发扬!谢谢泰先生,用心了!  发表于 2017-10-17 15:09
就来看看! 建议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以求最佳效果。  发表于 2017-10-17 11:45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金钱 +2 收起 理由
烧火将 + 2 + 2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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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8 14: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别人的主贴,我是跟帖。对别人的跟帖,我用点评表示礼貌(这是网站管理有要求的)。讨论问题就不能用点评了。

点评

应该让大伙明白一下,究竟谁在违背网站的规定!  发表于 2017-10-18 16:23
网站如果有这样的明确规定,何不公示!  发表于 2017-10-1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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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14: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简单的标示赞成、祝贺、等意见外,
网上任何意见都应当欢迎别人评论。
由于评论 “点评”  有两个不方便:
  1,要先说明是评论点评人还是评论点评所在的 帖子。
  2,没有办法使得被评论的“点评”的主人及时知道。
所以用点评发表观点,就意味着:
      只要大家听我的, 我并不想听别人的意见。
如果你这样认为,别人也就可以不理睬你。
我建议网上发表意见,还是要抱有欢迎批评的态度为好。

点评

谁说点评不怎得,没啥用?我这不就让我尝到滋味了么?  发表于 2017-10-17 18:18
我建议网上发表意见,还是要抱有欢迎批评的态度为好。 烨鹤老师如是说,我很赞同,但是,批评应该有理有据,只给人家戴个“帽子”就了事,那不叫批评!比如说,军旗多年提出的建议,一亩三分地也试验了,现在还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17 16:07
您尽可以用点评,让我也尝试一下被点评的滋味。  发表于 2017-10-17 15:17
点评只是一种态度,一个意见。不值得理睬,就别理他!让别人说去吧,自己可别过不去。  发表于 2017-10-1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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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7 15: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道安和网友,您说:“您尽可以用点评,让我也尝试一下被点评的滋味”。您现在在讨论的这个问题下,连一个跟帖都没有,别人怎么点评您啊?所以您也体会不了!

点评

您说得对,点评是对别人说的,自然也包括帖主您了。至于别人有无"跟帖"我管不了,更不会计较。公众看在眼里,是非自有公论!人非得完人,难免出错,您难道就能始㚵无错?别跟自己过不去了,坦荡做事做人多好   发表于 2017-10-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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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7 15: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7-10-17 17:02 编辑

跟帖可以一个帖子中把问题说清,观点亮明。用点评去说清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有字数限制,如果连续使用多个点评说事,一是不易理解全意,二是没有办法回答问题(特别是歪理,讽刺挖苦语言),有人劝说这样点评不便于交流,还不觉得不好。烨鹤老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真是不理解,中道安和您是不懂,不会其他方式交流吗?

点评

我或者是喜欢,或者是不懂?您猜一猜。  发表于 2017-10-1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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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7 16: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7-10-17 14:51
除了简单的标示赞成、祝贺、等意见外,
网上任何意见都应当欢迎别人评论。
由于评论 “点评”  有两个不 ...

我建议网上发表意见,还是要抱有欢迎批评的态度为好。
烨鹤老师如是说,我很赞同,但是,批评应该有理有据,只给人家戴个“帽子”就了事,那不叫批评!比如说,军旗多年提出的建议,一亩三分地也试验了,现在还这样玩。对其问题不加评论就说“轻率”的建议!这样的批评好吗?别人赞同这个建议,就说人家“有失水准”可以吗!网上和谐交流,应该树立正气!

点评

如果说"轻率"和"有失水准"是帽子,不是批评。哪么烨鹤先生的"帽子"还少吗?烨先生就是最没有资格说什么给人"戴帽子"的人了!  发表于 2017-10-17 18:06
我仍认为这种新打法和则是轻率的,您的赞同有失水准。无论您如何点评,我都欢迎!因为我虽然不认同您的看法,但坚决拥护您说话的权利。  发表于 2017-10-17 17:57
理屈词穷,只好送人一顶帽子。  发表于 2017-10-1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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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16: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点评发表意见,还有一个缺点:发现有用词或打字错误,不能更改。

点评

烨鹤老师说的对,‘点评’不能编辑修改。  发表于 2017-10-18 15:56
感谢提醒!有待改进!您在上层,责任要比网民大!  发表于 2017-10-1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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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18: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道安和:
如果说"轻率"和"有失水准"是帽子,不是批评。哪么如果说"轻率"和"有失水准"是帽子,不是批评。哪么烨鹤先生的"帽子"还少吗?烨先生就是最没有资格说什么给人"戴帽子"的人了!烨先生就是最没有资格说什么给人"戴帽子"的人了!


请举例说明我在哪里给人送帽子? 有例子才能论证你的观点正确否则就不大礼貌了。

点评

话都说明白了,点到为止吧,再往深里讨论也无益。我早就发现中道安和朋友,只用点评不用回的复习惯做法,也交换过意见,但无效。如果他觉得这样做好,就这样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18 07:18
不用给面子,放胆子说出来。  发表于 2017-10-17 18:43
要为人师表,起表率作用。  发表于 2017-10-17 18:41
先别火大,有理不怕话多。  发表于 2017-10-17 18:36
请别理屈词穷"举不起来"!  发表于 2017-10-17 18:34
您先该说说"送人一顶帽子"是什么吧?  发表于 2017-10-17 18:32
看来是举不出来!  发表于 2017-10-17 18:28
是非自有公论,问心无愧就好!  发表于 2017-10-1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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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8 07: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7-10-18 07:20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7-10-17 18:23
中道安和:
如果说"轻率"和"有失水准"是帽子,不是批评。哪么如果说"轻率"和"有失水准"是帽子,不 ...

话都说明白了,点到为止吧,再往深里讨论也无益。我早就发现中道安和朋友,只用点评不用回的复习惯做法,也交换过意见,但无效。如果他觉得这样做好,就这样吧,这是“技术问题”,而非原则问题。

点评

军旗老师好! 此种情况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技术问题版主告知与交流,会能够学会的。我认为这种情况有扰乱问题交流之嫌,与对方不能够直接交流,尤其当有歪理或谬误时,不能够及时纠正,岂不扰乱了主题帖子的正常讨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18 10:07
开明大度些,也就如此这般过下去。  发表于 2017-10-18 08:41
我不强迫你,你也别勉强我,习惯就好。  发表于 2017-10-18 08:38
各自主张、各取所需,如此罢了。  发表于 2017-10-1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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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8 10: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7-10-18 07:18
话都说明白了,点到为止吧,再往深里讨论也无益。我早就发现中道安和朋友,只用点评不用回的复习惯做法, ...

军旗老师好!
此种情况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技术问题版主告知与交流,会能够学会的。我认为这种情况有扰乱问题交流之嫌,与对方不能够直接交流,尤其当有歪理或谬误时,不能够及时纠正,岂不扰乱了主题帖子的正常讨论吗!什么“轻率建议”,什么“有失水准”,不与之交流清楚,怎么能够正本清源!另外,也有不正当获得“积分”之嫌!一个跟帖说全自己的观点,文字再多,积分只有1分,3、5个字,10几个点评说事,获得积分10多分,即使是无意,也有不当获利之嫌!这样的网友不识好言相劝也就罢了,却说我们不大度,勉强他了。令人遗憾!

点评

有能耐,就开始封杀吧!  发表于 2017-10-18 10:53
点评什么时候用,怎么用,您说了不算,只有用过后,才明白!因而只有在更多的人用过后,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后才知道,并不是您等事先规定好的。这是常理。  发表于 2017-10-18 10:43
一些简单的道理都还不明白。  发表于 2017-10-18 10:31
真当自己是人物。  发表于 2017-10-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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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5 11: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立的如何恰当使用“点评”!主题帖子,就是想通过讨论,如何恰当使用“点评”。同时也知道网上设置的“发表回复(高级模式)”、“回复”、“点评”各自的功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而选之。有时候,采用什么方式才能够方便网友之间的交流。我没有强求他人必须用“回复”,不能够用“点评”啊。但是,我对极个别人不正常的使用“点评”,只是觉得不太好,如果不懂,友情告知未尝不可;其次,全部使用点评没有一个“回复或发表回复”的帖子,不方便相互深入讨论问题;如果明知道不太正确,却在一个帖子下,使用很多点评叙事(固执己见,除了能够多获一些“积分”之外,没有多大意思!

点评

别太自以为是个大人物。  发表于 2017-10-25 13:12
有没有意思,自己知道。还真不是您说了算。  发表于 2017-10-2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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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6 19:0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不能够编辑,他人的关注度低,手机上网看不见。

点评

短评,从字面可以看出设计者的初衷。以只言片语或述或论,言虽短但要精;评事评人论理表情,并不拘束一格。  发表于 2017-10-27 08:23
有利亦有㢢,是一分为二,万物皆然。不说短评利大于弊,谨短小精彩,方便快捷,且直捭原帖,就值得推广。  发表于 2017-10-27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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