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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2015)实施了,当务之急就是如何正确理解规则的规定。
我学习了新规则,除了以下问题之外,基本上都能够理解了,我的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快点知道以下问题应该怎么理解就正确了:
1、三、闪击成功
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
说明 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三、闪击成功
(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二)被闪击的他球撞柱。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说明:
●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规则取消了:被闪击的他球撞柱。被闪击的他球出界。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没有超过10厘米的撞柱与出界的问题?
2、如果理解以前所说的“双飞球”的问题,自球拿出界外没有异议,可是他球如何判定与处理?
3、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被一个已过三门的有效移动的球碰撞中柱使得那个球也产生移动或是没有移动,怎么判定得分情况啊?这些事,与裁判员确认有没有不同的判定结果啊?
4、开球时,自球连续进了一门又进了二门,怎么判定得分啊?(尽管是千载难逢的情况,但是,毕竟是可能出现的;比如自球与多个他球接触,有这种战例吗?也是千载难逢的,规则不是也费了大量笔墨阐述吗)。
5、放弃击球问题,怎么理解啊?是否包括续击,是否包括闪击?
以上问题没有弄懂,裁判员如何执裁啊!所以在网上讨论讨论还是必要的,我们的门球专家也可以参考参考,可能对他们解读规则有些许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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