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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门球狂人

门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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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8: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三省第一家像样的门球场,为您们高兴、为你们祝贺,希望早日竣工,开幕式可要多邀请几支球队,庆贺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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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辽宁省“盛龙门球俱乐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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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07: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阳盛隆杯门球邀请赛
附件 盛龙门球赛.jpg (107.46 KB) 2011-10-2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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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07: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A 发表于 2011-10-22 07:25
沈阳盛隆杯门球邀请赛
附件 盛龙门球赛.jpg (107.46 KB) 2011-10-21 21:27

门球巾帼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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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9: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A 发表于 2011-10-21 08:41
霸州海润体育俱乐部门球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1-7-25 16:52| 发布者: 海润俱乐部| 查看: 505| 评论: 1

...

    我们外地人想加入可以吗?  又如何得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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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20: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4801430557505348799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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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2: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俱乐部然们求人有家的感觉,是门球发展的根基,是各地学习的榜样。

点评

门球俱乐部,让开发者、政府、门球人都赢的局面要开创出来并广大之!  发表于 2011-10-27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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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19: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A 于 2011-10-28 20:56 编辑

                                     中国门球协会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                                                                                                           
                                                                    2007-07-19 00:35: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门球运动的发展,规范中国门球协会俱乐部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门球协会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在中国门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门协)注册的从事门球运动普及与提高的体育组织。
  第三条 中国门协与各俱乐部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俱乐部根据其行政隶属关系,可分别隶属于地方各级门球协会、体育组织、行业体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第四条 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门球俱乐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门球协会认可,并报中国门协批准后成为中国门协俱乐部会员。
  第五条 俱乐部的宗旨是:通过普及和提高门球运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培育门球市场,促进门球事业稳步持续发展。
  第六条 俱乐部依其性质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七条 俱乐部应制定本俱乐部章程。
  
第二章 俱乐部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俱乐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供训练、比赛使用的4块以上标准场地,场地为沙土地或草坪地。
  (二)比赛场地应具备容纳一定数量观众的观众席,并有为训练、比赛服务的辅助设施。
  (三)有一定数量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
  (四)有承办一般全国门球会议、培训、比赛的能力。
  (五)有一定活动经费。
  (六)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三章 俱乐部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俱乐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中国门协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有提出各项建议的权利。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俱乐部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门协章程、执行中国门协决议。
  (二)按时交纳俱乐部注册费。
  (三)积极参加和宣传门球运动。
  (四)承担中国门协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俱乐部比赛
  第十一条 中国门球协会创建全国门球俱乐部赛制。
  第十二条 俱乐部之间可举办有利于门球运动发展和技战术水平提高的对抗赛、邀请赛、擂台赛,但必须报中国门协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俱乐部比赛的赛制、竞赛规程及各项赛事制度由中国门协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暂不进行跨省(区、市)的人才交流。
  第十五条 各级地方门球协会、行业体协门球协会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各级地方门球协会、行业体协门球协会俱乐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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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20: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A 于 2011-10-28 20:59 编辑

                                                               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工作管理办法                                                                              2010-01-23 08:37:00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门球竞赛工作的管理,促进门球运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国门球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门球项目是在全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托,负责对中国门球协会进行日常管理。中国门球协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全国的门球竞赛活动进行全面管理。
  第三条 组织国内门球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内容之一,以增进健康、陶冶情操、交流技艺、提高水平为主要目的。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或企业对门球竞赛的支持,通过比赛树立和宣传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形象和企业产品,以提高社会知名度和企业效益。基层竞赛活动提倡小型、多样、就近、节俭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正式门球比赛有:全国门球锦标赛、全国女子门球比赛、全国城市门球比赛、全国企业门球比赛、全国老年门球比赛、全国少儿门球比赛、全国乡镇门球比赛、全国社区门球比赛、全国门球大会、全国俱乐部门球比赛。
  第五条 举办全国门球竞赛活动,一般情况下,主办单位应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举办地的省级门球协会和当地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门球协会是承办单位,提供支持、赞助以及其它物质性援助的单位是协办单位,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第六条 承办全国门球比赛,必须于上一年十二月底以前由当地政府机构或门球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省级门球协会批准同意后,报中国门球协会审批。
  第七条 举办全国正式门球竞赛的书面申请必须具体写明举办地的竞赛场地情况和场地数量;当地一级以上裁判员的数量和计划配备;当地食宿接待条件的基本情况;当地解决交通、疏散问题的方案以及所需经费的筹措渠道和落实情况等,中国门协在接到申请报告后,几日内派人进行实地考察。申办单位应积极协助考察工作。考察合格后,中国门协将与申办单位及所属政府机构或门球协会协商,并草拟“举办全国门球比赛协议书”,双方认可后依法签定协议书。
  第八条 签订协议后,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将按程序正式下发文件确定承办单位,进行比赛工作。
  第九条 承办单位如冠企业名称和冠杯及获得广告权,应按协议要求向中国门协交纳冠名、冠杯以及广告转让费。
  第十条 为保证竞赛质量,加强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凡参加全国比赛运动队,应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按时报名参赛。临时撤消报名者,须向中国门球协会交纳竞赛损失费500元。
  第十一条 举办地因特殊情况更改、推迟、或取消该次竞赛,应按照协议书要求,于赛前三个月函告中国门球协会并按双方签署的协议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中国门球协会每年举行下一年度全国门球竞赛的通报和招标会议,与有关单位协商承办全国门球比赛事宜。
  第十三条 不经中国门协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秩序册、成绩册、宣传画册、服装、帽子等物品及商业性活动中印制中国门协会徽。
  第十四条 凡举办跨省、市的门球邀请赛、对抗赛、友谊赛等活动,及需要聘请的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发起单位必须在举办日三个月之前,报当地省级门球协会批准并报中国门球协会备案。比赛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主办单位应将竞赛活动的总结报告(含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及文字总结等)报送当地省级门球协会;当地省级门球协会应及时将该竞赛活动情况,写出书面简报,报送中国门球协会。此类活动无论规模大小,名称前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
  第十五条 未经当地省级门球协会批准和未在中国门球协会备案,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跨省、市的门球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系统、解放军门球协会应将年度竞赛计划于当年二月底前报中国门球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有关管理办法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警告、严重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门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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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9 05: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庆祝辽宁省“盛龙门球俱乐部”成立

                                                                                   (马大姐1985)
      
       辽宁省“盛龙门球俱乐部”于2011年10月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沈阳李相区举办了隆重的启动仪式,辽宁省门球训练基地与俱乐部的开业同时揭牌。
      辽宁省体育总会秘书长张玉泉表示:“辽宁省盛龙门球俱乐部的成立、辽宁省门球训练基地挂牌仪式,标志着我省有一个为广大门球爱好者提供训练、比赛、交流和休闲娱乐的场所正式启动。门球已被列入全国体育大会的比赛项目,我希望俱乐部能够为辽宁省门球项目培养出一批高水平运动员参加下届的全国体育大会,也希望门球俱乐部能成为辽宁省全民健身组织体系中最具活力的组织之一,为辽宁省门球事业的开展和普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为庆祝这双喜临门的日子辽宁省首届门球邀请赛,在锣鼓喧天的氛围中隆重开杆。来自黑龙江,吉林、河北、天津、辽宁 等二十支球队,热情参赛,并带来数面锦旗、牌扁、字画及花开富贵牡丹争艳的巨幅油画挂满了接待办公室。门球基地充满了节日的气氛。
      辽宁是全国公认的体育大省,但门球的滞后在全国是不容质疑的。如今在体育总会的全力支持下,更主要是在沈阳房地产开发商何洪波先生暨门球基地董事长及全国著名的国家级裁判于长明总经理的精心策划默契配合下,为辽宁省门球运动市场化运作开拓了一条成功之路。何洪波先生用他多年来在房地产方面的积累,以他的公益之心和慈善之举回馈社会回馈门球人,而于长明更是以对门球运动痴心、痴情、挚爱将他的全部智慧倾注在门球基地与俱乐部的建设中。他们是继霸州门球基地的创始人陈国英市长之后的第二个吃螃蟹的人。我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陈国英市长和于长明总经理的出现全国门球人都期待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市场化运作的门球之花定会春色满园。
      总结一点门球的精英们与房地产商的有机结合是双赢之路值得更多的人去探讨和研究。
      下面我将发出一些本次赛会盛况的图片。


DSC_0223-1.jpg (223.84 KB, 下载次数: 0)
昨天 16:58 上传
下载次数: 0
会场




DSC_0111-03.jpg (312.79 KB, 下载次数: 0)
昨天 17:12 上传
下载次数: 0




DSC_0131-05.jpg (309.56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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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06: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祝贺辽宁省“盛龙门球俱乐部”成立!

新生事物一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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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1: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门球协会章程2010-01-21 18:24:00 体总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门球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GATEBALL ASSOCIATION”,缩写为“CG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与门球运动相关的单位和热爱门球运动的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门球组织的惟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组织和团结全国门球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推广门球运动,促进我国门球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全民健身计划和构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服务。扩大和加强与国际门球组织的联系,增进与各国家和地区门球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门球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普及门球运动知识,大力发展门球事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门球运动,提高门球运动技术水平。
  二、制定门球运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开展门球活动的方针政策,制定门球竞赛制度等管理规定。
  三、审定和修改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全国门球竞赛计划和规程,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门球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指导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定门球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组织考核、审核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指导单位会员协助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做好裁判员、教练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六、指导和支持会员开展和参与门球活动。
  七、积极参加或承办国际门球组织的有关活动,发挥中国在国际门球组织中的作用,开展门球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增进与各国家和地区门球组织的友谊。
  八、按照国际组织和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各类门球比赛和活动。
  九、制定门球项目专项科研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门球器材等专用产品进行技术指导、认定和审定,对门球组织(基地、中心、俱乐部)进行评估、审定。
  十、加强门球宣传工作和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门球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表彰行业先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中国门协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中国门协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成为中国门协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门球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中国门球协会的意愿;
  三、在门球领域里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热心支持中国门球运动的发展。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的门球团体申请入会可直接向本团体提交书面申请;
  三、其他相关单位和组织申请入会,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门球协会推荐,向中国门球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四、经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由执行委员会授权秘书处发给本团体会员证明。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本团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团体举办的门球活动;
  三、优先承办本团体赛事权;
  四、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权;
  五、对本团体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代表大会决议,积极宣传门球运动,遵守本团体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任务;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向本团体提供场地服务的义务;
  七、协助本团体发展会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第三章行为的,经执行委员会讨论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代表由会员推选。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
  三、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讨论、决定有关提案和决议;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召开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专项委员会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品德端正、热爱门球运动、熟悉专业、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有精力参与门球工作;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未受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成员任期4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秘书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和检查秘书处的工作,听取汇报。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选,交委员会代表大会决定;
  四、提名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一般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团体进行的评比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内部分配。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财务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会旗、会徽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09年 8 月27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团体执行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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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12: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祝贺辽宁省“盛龙门球俱乐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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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13: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门球狂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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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09: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A 于 2011-11-4 10:06 编辑

     中国门球网已设立《门球俱乐部》版块,各门球俱乐部可在版块内设立子版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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