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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4年全国门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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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10: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全国门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2014-03-18 08:53:00 体总网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4年4月23日至2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福建省体育局、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体中心、福州市体育局、福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福建省门球协会
  三、竞赛项目
  团体赛
  四、参赛单位
  (一)邀请各省市(含省内)25支门球队,福州市15支门球队参赛;
  (二)承办单位邀请台湾地区10支队伍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须2014年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年龄在70岁以下(1944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备查。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5至6名。
  (二)各参赛队须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比赛在20×15米人造草坪门球场进行。
  (四)上场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队长、教练员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违者扣分。
  (五)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否则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八、仲裁和裁判
  (一)裁判员需自备淡蓝色衬衫、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上场执裁时必须佩带裁判员等级胸徽。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设“体育运动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伍并颁发证书。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填写(打印)《2014年全国门球公开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4年4月1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赛区组委会,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
  联系人:王瑞霞,电话:010—87182171、87182320
  传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福州市体育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59号三座;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术,电话(传真)0591-8750260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报到:各参赛队伍于4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出示2014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
  (三)各参赛队于4月5日前将返程票预订表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如未能按期将返程票预订表报大会,大会将视为自行解决。因代购返程车票会产生手续费,建议各队自行预订返程票。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时间4月21—25日),26日中午12:00前完成退房手续,如需继续入住,请自行到宾馆前台办理续房手续;
  (二)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1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250元,报到时向大会一次性交清;
  (三)大会将安排参观游览,费用自理;
  (四)台湾参赛队伍在榕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二、保险事宜
  请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2014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4年全国门球公开赛报名表 、2014年全国门球公开赛报到及返程票预订表
(责任编辑: 于红立 )



发表于 2014-3-18 12: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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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12: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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