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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裁判法规定: 对“裁判员对事实做出认定后(认定事项为球是否停稳、是否出界、是否得分、是否撞击、判定10秒及10厘米等),队长或教练(指挥)不得进行询问”。 我认为这条修改意见非常重要,这条修改对“减少球场上无休止的扯皮,制止无理取闹,维护球场良好秩序,弘扬正能量和提高裁判员的威望、树立裁判员场上权威等”,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条修改也对裁判员个人执裁能力、执裁水平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裁判员的判罚就是最终认定,这就要求裁判员不能有失误。 同时,对场上双方的队长或教练文明参赛、理性对待裁判的判罚,也具有很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