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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关心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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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2: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 同 关心 新 规 则



    三年前,我刚接触门球才半年。有一次看过小组赛后,觉得其名次排列明显的不尽合理。虽然我打门球的时间不长,但是,我打篮球、爱看各种体育赛事转播的时间却有几十年了。不少的运动项目都有小组循环赛的阶段,都有小组出线名次的排列,都有“先算大分,后算小分”的基本原则。但是,目前门球运动所执行的规则,不论是原来的“09规则”,还是正在执行的“11规则”,在“先算大分,后算小分”方面都有明显的缺陷。以致造成名次排列的不公平、不合理,甚至出现“胜者为寇,败者为王”的现象。
    2011年4月省直门协组织的“明福杯”门球赛,小组循环赛后B组的名次排列就出现了上述问题。B组有8支球队,按照赛事规则,有两支球队出线进入复赛。小组循环赛后,有两支球队各胜2场,均在第一轮被淘汰之列。“中医学院”等6支球队各胜4场,均进入第二轮的筛选 ,也就是说出线的两支球队要在这6支球队中产生。这6支球队的筛选当然也要“先算大分,后算小分”。这6支球队之间的胜负结果是:“中医学院”胜4场,“市电信”胜3场,其余4支球队均胜2场。理所当然的应该是“中医学院”、“市电信”出线。但是,按照当时执行的“09规则”却要直接就算小分。结果竟然将胜场数最多的“中医学院”算掉了,竟然将胜场数仅有2场的某队算上来了。这里最重要的原因是,胜场数与净胜分是不成正比例的,胜场数多,其净胜分不一定就多;胜场数少,净胜分不一定就少。如“中医学院”,胜4场负1场,胜4场总胜分为13分,负1场总负分为-14分,净胜分为-1分。某队胜2场负3场,胜2场总胜分11分,负3场总负分-5分,净胜分为6分。之所以出现“胜者为寇,败者为王”,都是因为没有彻底的贯彻“先算大分”这一原则造成的。所谓“彻底”,就是要在名次排列的每个阶段都要“先算大分,后算小分”。
   为此,我先后向《门球之苑》及有关部门反映我的看法。时任国家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胡建国主任及时亲笔复信,并委托他人与我电话联系,表示了关心和鼓励。但是,由于当时正值“11规则”已经出台,在循环赛后的名次排列方法上仍然延续了“09规则”的做法,因此, 我这样的相悖的意见当然不好处理。时间又过了近三年,二月份《门球之苑》编辑部与我联系,将我的稿件退回,并提出修改意见。据说又要着手修订“15规则”了,所以今年的《门球之苑》开辟“规则研讨”专栏,如果我的稿件符合要求,可以在“规则研讨”栏内采用。现在,我的《小组循环赛名次排列的修改意见》已在《门球之苑》2014年第4期刊发。意在与广大球友共同关心、参与新规则的修订。共同营造公平、合理、和谐、愉快的门球活动环境。


发表于 2014-4-11 15: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09规则”的规定,也应该是:“中医学院”、“市电信”小组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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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5: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呀,有猫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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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6: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上传实际的成绩表啊?咱们大家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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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7: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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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8: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介绍一下排名的方法是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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