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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

2016-3-9 12:11| 发布者: 泰虎| 查看: 417| 评论: 81|原作者: 赵玉书

摘要: ———————————————————————————————————————————————— 裁判天地版块支持赵玉书老师的建议,且给予“生成文章”以备方便查询。 如果我们不仅指出规则的不足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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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天地版块支持赵玉书老师的建议,且给予“生成文章”以备方便查询。
       如果我们不仅指出规则的不足之处,还能够拿出一个修改方案,再经过大家讨论、推敲,定能够汇聚万千网友的心血、才华和智慧,搞出一个没有瑕疵的规则条文。对今后的修规工作会有好处。
       希望网友积极参与该项活动!               (此为该版主语---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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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
          自《2015 门球竞赛规则》颁布以来,网上立即掀起了学新规的热潮。有的网友逐章逐条细抠,畅谈自己理解;有的网友联系实际琢磨,提出疑虑之处;有的网友新旧规则对比,发表个人见解;有的网友抓住要害问题,图文并茂解读……,所有这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了:门球人想《规则》、盼《规则》、爱《规则》、敬《规则》,更希望能有一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利于理解、便于执行的好《规则》!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规则》只是人们协商达成的在某一时间段内必须共同遵守的契约,甚至可以理解为一份合同。《规则》是由人制订的,人不是万能的,《规则》也就不可能无懈可击。
         为了门球的发展,为了发展的门球,我建议在网上开展一个《我来写规则》的活动。把每个人对《规则》的认识、看法、思考、理解、建议……等等归纳起来,最后落实到拿起笔来亲自写出自己心中最为理想、最为精炼、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规则》 。
         你写、我写、大家写,多少不限,繁简无关,不一定长篇大论,不要求面面俱到,可以是某一章、某一条、某一款。如果您觉得光写“干巴巴的条文”不好理解,那就把您的最初想法 —— 应该怎样写,为什么要这样写……等等的理由充分阐述一下。
         下面我就抛砖引玉,把我个人写的有关“闪击”的部分发到这里,请大家评头品足,发表见解。我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关键是想请您说说这样写究竟行不行?行的道理是什么?不行的理由在哪里?能说清“行”与“不行”的理由,就说明您已经有了深刻系统的考虑与构思,那就接着把您认为最为理想、最为精炼、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那部分写出来!让我们把“各村的高招儿”都拿出来,相互借鉴、切磋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受益!
         我想,这个《我来写规则》的活动,能够汇聚万千网友的心血、才华和智慧,对今后的修规工作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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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烨鹤 2016-3-9 09:29
赵老师带的这个头太好了。坚决支持!如果我们不仅仅是批评规则,而拿出一个修改方案,这是门球人应有的积极主动的精神,经过大家讨论,推敲,搞出一个没有瑕疵的规则,无论对中国门协,对组织比赛,对自己的学习都有好处。

我也在这里占一块地,以后好用。

引用 门球狂人 2016-3-9 09:46
呵呵呵,此条甚妙,其文甚微。关注
引用 手留余香 2016-3-9 11:03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9 09:04
说 说“闪击”          从门球比赛的角度讲,“闪击 ...

  赵老师试对规则“闪击”条款的表述言简意赅,给予大大的点赞!
引用 歌声嘹亮 2016-3-9 11:17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6-3-9 11:44 编辑

我来写规则的想法太妙了。1.指出现今规则某些条款的足之外;2.(提)出修改理由;3.写明修改条款。我想,人人动手,献策献技,力量是无穷的。
引用 海兰 2016-3-9 11:19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9 09:04
说 说“闪击”          从门球比赛的角度讲,“闪击 ...

好建议,谢谢老师报导!
引用 江永乐 2016-3-9 11:33
赵老师试对规则“闪击”条款的表述言简意赅,给予大大的点赞!
引用 军旗 2016-3-9 11:42
老赵在规则改革上,下了大工夫,出了大力气。中国门球网网友,能担当此重任,老赵带了个好头。


引用 军旗 2016-3-9 11:48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6-3-9 11:17
我来写规则的想法太妙了。1.指出现今规则某些条款的足之外;2.堤出修改理由;3.写明修改条款。我想,人人动 ...

闪击方案中,多处还有进一步斟酌的必要。比如,他球在脚下震动,也算完成闪击,不当获利会很多、很普遍,这样好吗。不比手不离开球,不当获利的机会使极少的。
引用 攀登 2016-3-9 11:54
赵老师对闪击的修改描述,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确实是好的建议。
引用 笑对人生 2016-3-9 12:08
大力支持,确实是好建议,,赞
引用 泰虎 2016-3-9 12:20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9 09:04
说 说“闪击”          从门球比赛的角度讲,“闪击 ...

10、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球、他球(视为已放他球)。就是已经放好了不是还可以改踩、改放吗?多余的废话!


楼主这段话,我认为这和犯规压在球门线上的条文有关系。请您再思!
引用 硒都门球 2016-3-9 12:25
      15规则: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1名领队、1名教练和5--8名队员组成(其中含5名上场队员和最多3名替补队员,设一名队长)。若领队、教练员兼任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内)。
       我写: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6--10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队长各1名,领队、教练员可兼任队员。
        说明:1,每支球队不少于6人但不超过10人;
              2,原条文的(其中含5名上场队员和最多3名替补队员,设一名队长)纯属多余的话,谁是上场队员、谁是替补队员,是球队内部自己安排的事,规则无须多管。
              3,原条文有81个字,我改的条文只有47个字,减少文字近42%。
引用 泰虎 2016-3-9 12:28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9 09:04
说 说“闪击”          从门球比赛的角度讲,“闪击 ...

13、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这一点只有击球员最清楚,裁判员就是蹲下去弯着腰看也没用。如果他球未移动,只要不超时,再击就是了,不必操那份心!

楼主这段话,我认为不妥,难道闪击可以击打好几下吗?

我认为楼主应该如下加注:

13、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此条不必写,不犯规,就看接下来的操作就行了。




引用 寒江垂钓 2016-3-9 13:09
为赵玉书老师的《我来写规则》的帖子点赞!支持赵老师的观点!
引用 军旗 2016-3-9 13:41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6-3-9 12:25
15规则: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1名领队、1名教练和5--8名队员组成(其中含5名 ...

规则关于球队的组成的规定,早就不适合中国国情了,单双打、三人团体,国外是没有的。
引用 军旗 2016-3-9 14:02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9 09:04
说 说“闪击”          从门球比赛的角度讲,“闪击 ...

老赵的闪击犯规定了2条:
我的看法,第一条去掉,捡拾的球掉下触及他球,不犯规,因为并无不当获利,他球移位的,裁判员恢复原位后,继续操作,时间不为裁判用时,只是触及他球没移位的,捡起即可。
第二条改为,击打自球后,他球没有脱离脚的控制,或自球脱离了脚的控制,(不论何时段、不论他球状况)为闪击犯规,自球放界外,他球放回踩球处。(近距离闪柱不脱脚不犯规)
真正的闪击犯规就这一条,自球放界外。其他犯规,如捡错球、踩错球、触静止球,都停杆,他球复位。
引用 球场轻风 2016-3-9 14:13
  修改无用,讨论有益。作为吃透规则的补药—但不要混乱了思想。
引用 小人物 2016-3-9 14:18
我不说赞扬赵老师的话了.
    只简单谈一点点对一百七十多个字的看法.个人认为:170多个字只能是对现有门球爱好者写的.应该说所有运动规则都是对所有参与者写的;规则是告诉你怎样去参加,参加时怎么去做.
    如果我想参加,又不想问他人,你那170多个字能将我教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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