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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极限科学

门球竞赛的极限科学编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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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22: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1996年的“研究成果”,到今天还没有公开,必有他的难处,网友不要勉强他了。
发表于 2012-3-22 10: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利 发表于 2011-10-3 10:51
不能公开,涉及版权的问题。

說了也是白說!讓我空喜一大場.時間浪費了喲!快點出版,我們到新華書店去買,但別要價太高!適中點就行!
   謝謝有新的編排法!
建議:中國門協也將 極限科學老師請去北京,合計一下先在各省市自治區辦學習班,好讓門球果樹早些開花結果喲!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07: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2-3-22 10:52
說了也是白說!讓我空喜一大場.時間浪費了喲!快點出版,我們到新華書店去買,但別要價太高!適中點就行!
    ...

中国门协、湖南省门协、永州市门协不支持。

独自奋战……苦中有乐。
发表于 2012-3-26 19: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科学 发表于 2012-3-26 07:07
中国门协、湖南省门协、永州市门协不支持。

独自奋战……苦中有乐。

他們不同意?只因你太書生意氣了!難道什麽叫潛規則你就不懂?
    潛規則,你不會用那就去請教哈爾濱門球器材廠的馬廠長和寧波門球器材廠的陳廠長,便知!若現在沒那個,就找家出錢的出書!
发表于 2012-8-14 16: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极限 ''公布一下!
发表于 2012-8-15 20: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科学老师的口气不小,一定有真才实学,发明的编排方法也一定与众不同。期待看到您的大作早日出版发行。
发表于 2012-8-16 06: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2-8-16 06:06 编辑

       多次看到楼主的帖子,但至今不得要领。一个90年代就研究出来的东西,至今仍被束之高阁,值得深思。建议:
       1、先在当地门协试点,如果确实实用、简便、科学,可申请专利。
       2、通过《门球之苑》刊发或制作成光盘推广。
发表于 2012-8-16 08: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又是土人 于 2012-8-16 08:04 编辑

       必要吗,极限?
      不就是打门球嘛,何必“原则、标准、理论、技巧12”,如此‘高精尖’?太难了,一般人难能学会并运用自如。
      现行的编排法,简单、实用、易学,大众化便于普及推广。弊病不就是连场和隔场(多)吗;很简单,调整几个场次,都认可;简单通用。比如:现在多为一个小组五个队,也有六支队的。六个队的不必调:一无连场,二隔场多则三,少则一;打起球来无所谓。五支队一组的,有连场、隔场(多者三);但是,只要调整两个场次即可,各队均接受;此地已成定式。

点评

请看我的 57,59 帖。  发表于 2013-7-16 07:50
发表于 2012-8-16 22: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科学说的好是好,就是相见的时间无限期,有点烦了!
发表于 2013-7-11 12: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没有什么"极限科学".

点评

极限不极限,不用追究了,他的思考有成功的地方,我们可以学习。他没有吧成果公开,遗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16 07:48
发表于 2013-7-11 15: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众说纷纭,难辨真假!
发表于 2013-7-11 1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7-16 07:44 编辑

这里的主帖和一些跟帖是刘兴武生前写的。
他的极限编排法真是下了功夫,由于版权的问题没有公开,他可能不知道,关于科学规律的知识只有书文的版权,不是产品,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这件事影响了他把极限编排法留下来。
从现有我得到的资料(一个8队循环,一个5队循环)来看8队的极限科学编排,的确优于传统的和贝格尔法编排。
请见《 单循环贝格尔编排法 》的11和13跟帖。
今天看到5队循环的编排(本主帖里)分析一下,也是优于传统法。
所以刘兴武的研究是有价值的,他走了,不知道他的研究有没有留下来。

点评

很赞同烨鹤老师的见解,因为他的评释是中肯公证的,实事求是,对事不对人的态度一定能把事情搞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1 18:26
发表于 2013-7-12 22: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soso_e179:}
发表于 2013-7-16 07: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7-16 09:05 编辑
健康快乐门球 发表于 2013-7-11 12:50
只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没有什么"极限科学".

极限不极限,不用追究了,他的思考有成功的地方,我们可以学习。他没有把成果公开,遗憾!
发表于 2013-7-16 08: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7-16 07:48
极限不极限,不用追究了,他的思考有成功的地方,我们可以学习。他没有吧成果公开,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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