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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山明

门球规则修改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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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0: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修改为“棒击”后,原来可以把它球远距离擦到ニ、三门前闪送进门得分或闪撞中柱,就很难完成了。远距离擦球到对方压线球附近,用己方球把它顶出界外也不能完成了。

点评

是撞击后先把被撞球就地“棒击”一次,其移动有效,然后有续击权再打自球,象台球一样,先考虑把球撞击入袋,再考虑自球走向位置打下一杆,这种技术是相向性技术,是把台球的最重和最精彩技术,也应用到门球上来了。  发表于 2014-2-28 11:21
其三:“棒击”看似简单,其实不简单,因为在撞击之前,既要考虑它球的走向,又要考虑自球的走向问题,例如3号与1号在三线中段,1号已过二门,3号未过二门,3号擦打1号时,如何能把1号撞到三门前?自己3号奔走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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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1: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报道,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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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1: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停板 发表于 2014-2-28 10:41
“闪击”修改为“棒击”后,原来可以把它球远距离擦到ニ、三门前闪送进门得分或闪撞中柱,就很难完成了。远 ...


     其三:“棒击”看似简单,其实不简单,因为在撞击之前,既要考虑它球的走向,又要考虑自球的走向问题,例如3号与1号在三线中段,1号已过二门,3号未过二门,3号擦打1号时,如何能把1号撞到三门前?自己3号奔走到二门前?这样就能把1号球“棒击”过三门,然后续击自球过二门了,亦可考虑把1号撞到三门前,自球奔走到对方4号球附近,既可把1号球“棒击”过三门,自己3号球又能吃掉对方4号。这种技术是相向的,远比“闪击”前的单向技术更高尖,它把台球的相向技术也应用到门球上了。

点评

我应该关注如何更改,至于技战术的变化应该另议。什么规定都可以演变出新的技战术啊!  发表于 2014-2-2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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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1: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4-2-28 15:22 编辑
安利 发表于 2014-2-28 09:42
愿意和国际门球交流、接轨的门球人,可以继续。不愿意的可以搞中式门球,新任中国门球协会副主席、国家体 ...

规则接轨和国际交流是两码事,不接轨同样交流,我不反对交流,交流的时候使用“国际”规则不就行了。为什么非得让99.999999%的没有交流任务的中国门球人,成年累月的使用狗屁不是的“国际”规则?我反对的是以接轨为名,阻挠规则改革,创建中国自己的规则,让中国总是跟在日本后边。实际上,我国的门球,比日本先进多了。我们不能满足于参加了多少次日本人组织的比赛,得了什么名次。中国完全有条件引领世界门球的发展,不这样做就是没有尽到大国责任。

点评

应同军旗长老“规则接轨和国际交流是两码事”之说。本人有幸得到日本国家门球总会中村一正先生应同,与我交往,本人认为这是属私人性的,我会站在对门球发展有利方面与他交换意见,例如简化规则,三种质地场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8 19:47
不是9.9999999%;应该是99.999999%。  发表于 2014-2-28 12:45
“中国完全有条件引领世界门球的发展”赞同!  发表于 2014-2-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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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1: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4-2-28 09:43
【转载】

中山明关于门球规则修改的观点


方案写的完整具体,赞一个
尤其是方案二写的很好,有对2011规则斧正和补充完善的作用;
方案二中六、七款本人持不赞同意见。
讨论,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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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1: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和洛阳老关网友改闪击为闪打的建议好,有利于简化规则,方便执裁,也适合老年人完成动作。赞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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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5: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2-28 16:10 编辑
洛阳市老关 发表于 2014-2-28 08:32
接受泰虎老师的意见,不为名词定义而费心思,直接了当,就把“闪击
叫“击打”吧。
为了支持中山明老师的 ...

谢谢您关注我的跟帖。
我的愿意不是将闪击改成什么名词,而是改成没有闪击的门球运动。对于原来的闪击动作和达到的目的,完全用条文界定就行了。无论是“棒打”、还是“闪打”、或是“击打”都是不确切的!击球的动作方法完全一样,为什么非要定义成击球、闪打、棒打、击打啊?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方法,确定义不同的名称是没有道理。我们直接用条文说明就完全可以的。
如果将现行规则的条文略加更改如下:

第十二条 击 球

一、击球
  击球是指击球员用手挥摆球槌,使击球面击打自球的行为。
  说明:
  ●击球时,如果槌头击球面先触及地面后,再击到自球亦为合法击球。

一、击球
       击球是指击球员用手挥摆球槌,使击球面击打球体的行为。


说明:
  ●击球时,如果槌头击球面先触及地面后,再击到球体亦为合法击球。


只要把条文中的自球改成球体,其后的条文就完全可以直接叙述了。
例如:撞击他球后,应先击打他球,而后击打自球;如果同时撞击多个他球时,亦应先逐个击打他球,且击打他球的先后次序与撞击他球的次序无关。
对于击打他球的有关规定可以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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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9: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4-2-28 11:20
规则接轨和国际交流是两码事,不接轨同样交流,我不反对交流,交流的时候使用“国际”规则不就行了。为什 ...

     应同军旗长老“规则接轨和国际交流是两码事”之说。本人有幸得到日本国家门球总会中村一正先生应同,与我交往,本人认为这是属私人性的,我会站在对门球发展有利方面与他交换意见,例如简化规则,三种质地场并存,场地要求不單是无障碍物,而且要平整等。这种个人交往,或许是只种树不开花,但可作绿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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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22: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闪击,改棒击,有些四不像,不如改成无闪击门球,只要撞击到球,就有一次续击权(他球出界则没有续击权),这样更简单。

点评

撞击后用“闪击”是一种方法,用“棒击”又是一种方法,刚才我们在3882455语音室所讲到的撞击后无“闪击”,无“棒击”,只有续击又是一种方法。规则不存在什么四象四不象问题,只要是双方都是一样就是公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8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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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2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能不能不研究规则了,规则的修订那是,最高门球协会的高管和专家的事情,我们在操心难道有用吗?大家喜欢那种玩法,就用那种打法,没有新的规则,我们就执行2011规则,练好我们的球,调整好我们的心态,我同意军旗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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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23: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3-1 00:01 编辑
安利 发表于 2014-2-28 22:18
取消闪击,改棒击,有些四不像,不如改成无闪击门球,只要撞击到球,就有一次续击权(他球出界则没有续击权 ...


       撞击后用“闪击”是一种方法,用“棒击”又是一种方法,刚才我们在3882455语音室所讲到的撞击后无“闪击”,无“棒击”,只有续击又是一种方法。规则不存在什么四象四不象问题,只要是双方都是一样就是公平,我们在研讨规则时是用那种方法较好问题,欢迎安利把无闪击规则方法介绍下,也许这种方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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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08: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规则是门球人打好门球,以及在网上、语音室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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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08: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和洛阳老关网友改闪击为闪打的建议好,有利于简化规则,方便执裁。我们计划实行一个时间,看看再议。

点评

谢谢疏勒国网友支持并计划实行一个时间,很好!“棒击”过程动作虽然简化,但在撞击之前要多考虑两个球的走向落点,以使更好发挥出两个球的最佳作用,希望多实验一段时间把经验总结出来。  发表于 2014-3-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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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20: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网上讨论修改规则大部分集中在"闪击",有不准闪击他球出界论(军旗)、有无闪击论(安利)、有手抛被撞他球论(青风山上)、有用棒击被撞他球论(中山明)、有多项闪击办法并存,由场上球员任选一项论(从零开始)。.......真是五花八门.丰富多彩!公说公有理、婆......实际上以上各项都有利弊,很难统一。够修规专家喝一壶了!
        我估计2015规则对闪击不会动大手术,但减少闪击犯规是必需的!民间的、康乐的、地方性的门球活动用什么方法替代"闪击"都是可以的,都会促进门球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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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22: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修规的基本态度:对现行规则,只宜修枝剪叶(不断完善),不宜伤筋动骨(不宜“翻烧饼”)。因此, 不同意取消闪击。
        击球、闪击是门球的两大基本技术,取消闪击,门球就成了单一的击球,除了击球、还是击球。仅从动作上讲,一项体育活动,单一的击球,腰不弯、腿不曲、手不拿、脚不踩,一场球一“击”到底,单调乏味、如同嚼腊,有何观赏性!
        人们30年来门球闪击的习惯,一下取消,可能有很多人接受不了,本来很不景气的门球运动,可能会更不景气!
        取消闪击的理由是动作复杂易犯规(个人技术问题),规则难懂难执行(裁判员的水平问题)。这个理由是不是理由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30年来,各种大大小小的竞赛,不是都顺利的过来了吗!典型的“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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