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2-18 08:06 编辑
撞柱不死的另一种良方 (对附则1的修规试验) 2011规则的“得分不封顶”,把“撞柱即死”变为“撞柱不死”,还可重新过一门,解决了消极比赛的顽疾,深受大家的欢迎。 为了适应一些习惯打25分封顶的球友,2011规则的附则1规定:有效移动球撞中柱后(满5分),不得重新进一门比赛,比赛时间到或全队满25分时,比赛结束。 霸州精英赛采用了附则1,并增加了“取消双杆”的规定。 根据附则1,还是没有解决撞柱即死的问题。我们经过试验,设计了一种解决”撞柱不死”的另一种良方,即把中柱当作第4门看待。撞柱就如过门,还有续击权,称为满分球,但不拿出界外,也不重新过门得分,可继续参加比赛。这样就不会出现4打5或3打5的现象。场上始终保持10个队员参赛,这是对附则一的修正。这种打法既有得分不封顶的撞柱不死的优点,又有得分封顶,与国际接轨的好处。球友们把“得分不封顶”称之为为“撞柱即死”动了一个大手术变消极比赛为积极比赛。而把我们的做法称之为为“撞柱即死”做了一个微创手术,也医治了“撞柱即死”这一痼疾。 这些只是我们一亩三分地的试验,种出的瓜果是苦是甜,只有再经过一段试验,才能知道。不过从近一年来的试验情况来看,还是受到参与试验球友们的肯定。 我们只是在2011规则的基础上,对附则1作一些试验性的修改,还望大家指正! 更希望有条件的球友也试验一下,用你们从实践中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对我们的试验提出宝贵的意见!
(如何解决老是一门留球的问题,我们以前在实行三棒不过一门取消比赛资格的期间,试行三棒不过一门,不取消比赛资格,改为可以过门,但这以后的过一门后,不能击打他球,过二门也不得分。后来取消了“限三”及“实行”得分不封顶“,这个试验便没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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