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囚析
陕西省任教训贪占4.5万元一案,一经曝光,舆论大哗。直指纪监部门。法律专家认为:已构成贪污罪,理应追究刑事责任;法官认为:应双开入监,徒刑四年。然而,当地纪监党纪上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上根本不处分,平调他县继续当副县长。如此悬殊!叹为观止!
有分析认为:是纪监人员不了解法律所致。
本人认为:这不能成立!一亇案件从调查到处分,经多道程序,最后集体研究定格,经过几十人之手,此案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是犯罪,难道这几十人全是法盲?
据我所知,纪监人员大多数素质很好,何至于不如普通老百姓?所以,本案不是客观原因,而是主观故意!明显是滥用职权、包庇罪犯!那么是关系网?是保护伞?是行贿?是……但不管何因,经多道程序,集体研究,最后如此定格。必有领导拍板!中国官场的“人治”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咄咄怪事。
本案责任人已构成包庇罪,应追刑责。
依此案推而论之,全国被包庇的大大小小的罪犯,当数以万计!!
亊件已发生,中纪委不会不管,看是坏事,但可以变为好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的天网已发现巨大漏洞,急需织补。此案例来得正是时候!给中央纪检监察机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供了典型案例,解剖这只麻雀,查出症结,就可以织补“天网”。那时,再撒一网,则数以万计的罪犯及任教训和他的包庇者,尽在网中。再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挥泪斩马谡,则1.兑现“零容忍”,大快天下人:2.纯洁党和政府肌体;3.腾出数以万计的公务员名额,用于招考公务员,缓解就业予盾,增添新鲜血液。当今时代,社会基础、经济基础稳固,一举数得,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