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则》书收到了。读了又读,粗读一边又精度。感触颇新颇深。 概括地说:语言有新感—中国人写的,给中国人看的;内容有新—比起过去有暂新的内容;逻辑概念新—层次清(不重复)、叙述清(不罗嗦)、条理清(一条一议、一事一了结)。 具体讲:一是基本内容和草稿不两样。二是语言文字较规范,表述准确。如:“有效撞柱后…”,区别“自球”和“他球”说明了“重新进一门”的顺序(P16)。又如:“同分时胜负的判定”,改“撞柱”最高比对为“单球高分”…依此类推“比高分”(P16)。三是“无效移动”的概念一语中的(P20)。 但也有美中不足:1.矛盾而非解之处:21页的“无效移动”末行“说明”和35页的“触球犯规”说明既矛盾又不好解释,“裁判员说了算”易起纷争,费解难办。2.同分定胜负应以“高分球多者获胜”,一语概全、一句话讲明了,何必多说了“三条”;因为(从最高分→最低的2分)最终比对是谁的相对“高分球‘多’”。(遗憾的是此文章出自国家部级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