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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09: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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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排名算法都可以挑出毛病。
把胜场次放在第一位也不一定合理,例如,假定(排球或乒乓球)比赛三局两胜定胜负, A和B的比赛结果是: 21:18,10:21,21: 19, A胜两局,拿了冠军,但是B说:两队比赛里A共得52分,而我B共得58分,你看谁应当是冠军?
对于本例D队胜了同样胜场次的C、E队,而名次却排在C之后。从这一角度看似不公,但是如果查看全阶段的净胜分则:
A -18,B 15, C 2, D -8, E 9 排名就变为: B, C,E,D,A。 D是第4名。还要降一名。场上每一分都是打出来的,都应当表示水平,能力。 按全阶段净胜分排名次也是很合理的。他还可以使球队分分必争,坚持到底。
如果改变一点成绩计算方法,D队也可以获得亚军!
按楼主的成绩表,D、 A之战是同分,只是因为D的最低分比A高 或人数少 而被判负。(此语没有写错)这是不合理的,如果规定同分就是各胜半场,则D的胜场次数是2.5 场,在第一阶段就可以排在亚军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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