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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10-22 2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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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10-22 21:32 
我理解,楼主针对的是规则中“闪击过程”的起、始定义和专家解释的“整体闪击过程”问题,这中 ...
我的观点是:
规定闪击过程从球停下开始,那么,两个球的闪击阶段就同时开始。
闪击第一个他球的过程,就在在闪击第二个他球的过程中,闪击过程从一直延续到闪击第二个他球结束。所以说有一个“整体闪击过程”是可以的。
既然两个球的闪击过程是重叠的,所以判定球一停,就犯规(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是合乎规则的。这就是撞两球就犯规的理由。当然结论是可笑的。但是只能说是规则自己造成的。
所以要规则不自相矛盾,可以执行,就必须规定闪击过程是从拾球开始, 没有拾第二个他球,就不进入对第二个他球的闪击过程。这样才不会出现同时对两个球闪击。也就无“整体闪击过程” 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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