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自己设想的解决界外球问题的方案,于7月31日,进行了一次比较正规的小型比赛。之前,参赛队按新的方法,玩了一两个月(单打的年轻队员只有两天),以摸索、适应规则改后带来的技战术的变化。这次比赛有四个队(五人制)参加,另有两人单打两场,共计打了6场球。其中,五人制四场,单打两场,张权、杜伟的单打将有视频上传。(聘请县电视台两名摄像师双机录像,现正在制作中) (一)、预计达到的目标。改后预计达到体育竞技应该有的对阵的形式,即场上的十个球,包括界外球,每次轮及上场,全都有进攻的权利,每次进攻,都有得分的可能,也有破坏、遏制、迟滞对方进攻的可能。场上有效球的数量,总是5对5,双方的编制实力,总是相等或相近。从而解决场上经常出现的实力悬殊(5:0、6:0、7:0)、“一边倒、没看头”的问题。 (二)规则的改动。为达到上述目标,“方案”确定 :一、撞击对方球后,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停杆,他球放出界处(球放线外投影压线),为界内球;用对方球闪带他球(包括本方球),若中,则靶、弹球移动都有效,不中,若弹球出界,则按把对方球闪出界外犯规处理。除此,其他出界球的规定不变。二、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自、他球移动有效。和过去一样,对被撞击的球无闪击权、续击权,自球进门、撞柱不得分。 (三)、本次比赛的相关数据统计: 老年五人制。轮次,三轮半的三场,四轮半的1场。比分:16:9、 10:9、13:12和 14:8。单球最高分5分。 界外球出现7次的三场,5次的一场,总计26次,场均6.5次,轮次均2次;出界原因:被闪带出的16次,占62%,自出7次,本方送出2次,犯规罚出1次。进场,找本方球结组、接应21次,压边1次,故意撞击界内球4次,其中三次未中,一次成功破坏对方得分。迟滞对方进攻两次,主要是二门、三门附近的界外球,有此作用,如2球在二门界外,1球不敢派3球到二门前攻二门。 场上界内球数量比,平均为5:4,双方最大差距为5:1(仅出现一次,4个界外球都是被对方闪带出界的)。相关犯规次数,重复撞击一次,将对方球送出界外2次。 两场青年单打,恰好都打满6轮,比分15:17 和16:17,单球最高分6分。界外球一场出现16次,另一场出现20次。其中,被对方闪带出的26次,占70%,自出10次。场均18次,轮次均3次,双方场上界内球的平均比例为5:3.5,最大差距为5:3。进场:接应、结组30次,故意撞击界内球6次,成功三次,但并没有直接破坏对方得分,只是破坏了对方球结组。迟滞对方进攻1次。相关犯规4次,都是闪带对方球不中,弹球出界。 (四)、试验结果的评估 总的看,设想的方案基本可行,可以肯定的有以下几点: 1、困扰门球界多年的“一边倒”现象极少出现,经常反复出现“拉锯战”:你把我驱逐出优势地域,我用远攻又“杀”回来,照样将你驱逐、发配,我照样得分,“杀鸡”的局面少见,“斗鸡”的局面常现。 2、主动留球的没有了,进一门攻二门,成功抢占三门是多数。也有进一门后直接站位、接应、攻三门的(主要是攻击三门站位不好的高分“苗子”)。留球过多的问题彻底解决。 3、野蛮粗暴的闪击、闪带,使球大力撞墙,多次折射的现象少多了,裁判员捡球、摆放球的次数少多了,赛场显得更安静、平和、高雅。 4、因为进攻失误的代价降低,主动进攻的多了,躲躲藏藏的少了,精彩杆易于出现,观赏性提高。 5、偶然性对胜负的影响小多了,开局、中局一次失误,一个幸运球,不再“定乾坤” ,基本功扎实,技术稳定的队,取胜的几率提高。比较容易出现“常胜将军”。 6、比赛不到最后,很难看出胜负,比赛结果比分差距小,两场单打,比分只差1分和2分;4场五人制赛中,也有两场比分只差1分,比分最大差距7分。比分差距变小,应该是好现象。 存在问题:主要有两三点,一是界外球数量仍然较多,偶尔还出现“一边倒”现象;二是比赛结果,得分过少。究其原因,一是方案设计考虑不周,没有对闪带对方球加任何限制,是造成界外球过多的主要原因,出界球中,被对方闪带出的,分别占到62%和70%。如果规定同一个击次中,只允许一次用对方球闪带对方球,或规定被闪送的球不能再将其带出界外,界外球就会减少很多。(因为催生的新战术之一,是将被撞击的对方球,闪送到下一个对方球附近,待撞击下一个对方球后,就近用后者带前者,因为距离近,成功率极高,且选择的出界点对对方不利)。二是各队教练,还都没有摆脱以往以控势为主的老习惯,以得分为主的战术设计理念,没有被全面接受并应用于实战,还是以攻击对方球为主,尤其是单打问题更为突出,因闪带对方球不中而犯规的,就有4次之多。还有技术水平低,也是造成得分少的重要原因。四个老年队的技术规程,只能这样定:进一门成功率85%,进二门20%,有效撞击3米,闪带1.5米,击球、送球到位误差率,30%。本次比赛,就有一场双方各有一球得0分,其中一名击球员还是在主场。第三个问题,是老年队打的伦次太少,其正常原因是留球少了,场内球多了,打到四轮半的一场,就是因为有两个球始终没能进一门。不正常的原因 ,是10秒执行不严,(近半数的杆超时而不判,6场比赛连一个8秒提示都没有)再就是爱打无用的球,也是耗时的原因。 (五)、几点体会和说明 1、这一改变,对战术的影响较大,战术变得浅显、易理解。战术设计应该由控势为主,转为以得分为主。但有什么样的技术打什么样的战术,这一基本原则,仍然适用,原来的一些战术原则和实施套路,除了一门留球外,也都基本适用,只是威力降低。 2、对技术的影响。现有的各项基本功都还照样用得上,其中,“远功夫”显得更加重要,尤其对远撞、远进门、远送的成功率特别渴求。这几项技术,在实践中用得比过去多多了。闪带技术和闪送技术一样,要求更高了。闪带是使对方球出界的主要手段了,闪带成功,对方球球出界;若闪带不中,则要遭停杆处罚。不用闪带,吃亏,而使用不好则受罚,因此 提高中、近距离闪带成功率,觉得非常迫切。 3、和“得分不封顶”的规定相得益彰,相互给力,由于争高分的风险小多了,为“不封顶”创造了极佳的条件,而“不封顶”则为主动进攻无限得分成为可能。可以说,两者应该是配套改革,是互为条件的。 4、比赛的心理压力降低,心情更愉快,有利于技术发挥,比赛更轻松。按现行规则,进攻失误代价太高,提心吊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一旦打不上,就会影响全局。现在,打不上,不至于“丢命”,大不了你打我,被你打住,好坏还得给我个“地方”,下一轮次我还可以打你,还可以得分。比赛就是在这样的“拉锯战”中反复进行,依靠技术的优势,逐步积小胜为大胜,直至取得全局的胜利。 5、符合多数人的心理需求,击球员、教练思路更容易达到一致。多数击球员的心理,是愿意进攻,不愿意躲躲藏藏,不愿意多次留球。被指令留球或限制进攻,其心理暗示作用是消极的:“看我不中用,被轻视”;击球员一般都都愿意进攻,是为创造“自己看得见的战绩”,不愿意接应造势,为下号“创造进攻的条件”。这些思想当然是不正确的,但也不能说全错,起码求战心理是积极的。 6、开始试验之初,我们曾经尝试过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再摆在界内。这样,球折射满场跑,裁判员捡球、摆球任务大,闪送技术高低不能显现,双方技术不论高低,结果都一样送到位,贬低技术的作用,不公平。 7、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自、他球移动有效,开始大家接受着非常困难:“不犯规也就可以了,还“移动有效”,把个双杆给破坏了,这也太不讲理了”。什么是理?如果规则这样定了,就成了“理”,不这样执行才是不讲理。如果只规定不犯规,自、他球不好处理,而且,界外球进场的移动属于有效移动,造成的他球移动为有效移动是理所当然的。实践证明,从技术层面,这样规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问题都出在认识上。界外球长期被歧视,除了犯规没有任何权利,大家都“习惯成自然”了。忽然“不犯规了,还自、他球移动有效”,这不是翻个了吗?其实,这样改后,界外球数量大大减少,如果习惯了,把界外球也当一个球加以防范的话,它的实际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这次比赛的实况,就是证明。直接帮助本方他球得分,我们玩了两个多月,也有几百场了吧,加上这次比赛,也没出现过一次,破坏对方得分,也极少见,迟滞对方进攻,也只有在二门、三门附近的界外球才能“胜任”。多数界外球进场还是和过去一样,就近压边或找下号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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