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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音淖尔

这样判罚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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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08: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音淖尔 发表于 2013-6-10 21:24
谢谢大家的关注,此次比赛我们虽然只获得了季军,但我们的球技、球风得到了球友们的认可。在观众的议论中, ...

老师心态好,值得学习。不过,这样不懂规矩的裁判,要好好学习,提高执裁能力。我想他也不是故意的。

点评

您好!谢谢您的关注!事后了解此裁判员属于不懂此规则。  发表于 2013-6-12 18:17
发表于 2013-6-11 09: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的判罚错误,对4号球的闪出是成功有效的。抬脚时自球移位,应判闪击犯规,将自球放到界外,就行了。

点评

谢谢您的关注,此裁判员确属规则不熟悉。  发表于 2013-6-12 18:17
发表于 2013-6-11 13: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四、闪击犯规
(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略
2.略
3.略
4.略
5.略
6.略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
8.略
(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以下处理:
1.略
2.略
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
4.略
5.略
根据题意:3号击到4号球,用4号球闪带10号球未中4号球出界为“闪击成功”,3号队员抬脚时自球脱离脚下为犯规,裁判员应这样判罚:4号球出界,3号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呼叫5号进场比赛。

点评

胜利的哥的判罚一件正确呀!我同意支持啊!  发表于 2013-6-13 13:59
是的,呼叫4号进场。  发表于 2013-6-12 22:05
谢谢您的关注!此裁判员属业务水平低。另外您说的“④球出界、③球犯规,③球拿出界外,应呼叫4号,不应是5号。  发表于 2013-6-12 18:21
发表于 2013-6-11 14: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例裁判员错判是毫无疑问的。
    楼主说:“为维护丰台门协队的声誉,我们没有提出“抗议”。也没有和对方发生争辩”。本人以为还是应该由教练(或队长)当场提出询问,以维护规则的严肃性。

点评

谢谢您的关注!赛后此裁判员已知错判,今后提高就是了。  发表于 2013-6-12 18:22
发表于 2013-6-11 14: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uigenwu 发表于 2013-6-10 21:27
判闪击犯规没错、4号复原位也是对的,是3号队员犯的毛病,吃亏没办法!

这话根据在哪?
发表于 2013-6-11 15: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3球4球都界外
发表于 2013-6-11 19: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3-6-12 14:32 编辑

这种情况很明显是裁判员的错判。大家都明白了。不过,比赛应该说明本方球队的意见,否则,以为你们不懂规则,反倒让人笑话(您说是不是啊)。当您说明以后,裁判员无理坚持,你们再大度会更好些。

点评

谢谢张老师关注!此裁判员已知错判。今后提高就是了。  发表于 2013-6-12 18:24
泰虎老师讲得对!现在有些门协对裁判员的培训学习不重视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11 22:41
泰虎老师讲的在理。  发表于 2013-6-11 19:40
发表于 2013-6-11 2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错判(正确的判罚应该是他球不还原)。 不坚持正确的、放任错误的,这不是门球人的风格!

点评

谢谢您的关注!我们不会放任错误的,只是避免赛场上发生争执。赛后此裁判员已知错判。  发表于 2013-6-12 18:27
发表于 2013-6-11 22: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3-6-11 19:25
这种情况很明显是裁判员的错判。大家都明白了。不过,比赛应该说明本分球队的意见,否则,以为你们不懂规则 ...

泰虎老师讲得对!现在有些门协对裁判员的培训学习不重视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发表于 2013-6-11 22: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练和队长怎么当时不说呀,别人还以为你们不懂呢
发表于 2013-6-12 00: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
发表于 2013-6-12 10: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音淖尔 发表于 2013-6-10 21:24
谢谢大家的关注,此次比赛我们虽然只获得了季军,但我们的球技、球风得到了球友们的认可。在观众的议论中, ...

{:soso_e181:}{:soso_e163:}{:soso_e179:}
发表于 2013-6-12 11: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以宣判4号出界后抬脚,自球滑出脚下,裁判判罚③球犯规,自球放界外,4号球不能放回放球地点。
发表于 2013-6-12 11: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以宣判4号出界后抬脚,自球滑出脚下,裁判判罚③球犯规,自球放界外,4号球不能放回放球地点。
发表于 2013-6-12 12: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3号击球员闪击4号球成功出界,抬脚时自球脱离了腳。3号击球员属闪击阶段犯规,自球罚出界外,裁判员在处理4号球上出错一"将4号球放回了被闪击时的位置"。
    2011规则第十六条第四款"(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他球作以下处理: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栘动有效"。这里就是说,4号球出界就该放界外。

    击球员在闪击阶段犯规,自球一律罚出界外,对他球处理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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