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3656|回复: 44

请网友们说说这个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8 12: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我们这里的队员打球时,发生了争吵;2号球是已经上了柱的球,在1门开球区等待重新过1门。裁判员呼叫2号。白队教练看场内形式让2号放弃过1门。可是裁判员拒绝白队教练的要求,说2号是上柱的球。重新过1门时不能放弃。如果放弃就按退出比赛处理。白队不服判罚和裁判打了起来。
、、这个问题请网友们探讨。




点评

放弃过一们应该允许  发表于 2014-6-10 06:27
裁判员不懂规则。  发表于 2013-5-16 11:52
2号击球员在开球区放弃过1门不犯规,裁判员判错了,严重伤害了白球方利益。白方向裁判员说理是应该的,还可以请裁判组长直至裁判长解決。白队和裁判员打了起来就不好了。  发表于 2013-5-15 23:07
发表于 2013-5-8 13: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3-5-8 13:06 编辑

     我认为放弃重进一门不犯规:试问放弃进一门和示意性直接将球打出界外或故意不进门有什么不同!既然没有区别又何必判违例呢?
    规则中有“
放弃就按退出比赛处理”的条文吗?我认为这是裁判意气用事。

点评

谢谢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3-5-8 20:59
发表于 2013-5-8 13: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0-0.是吗?闪图.gif
              这位裁判员应当重新进培训班学习!
             如果懂得裁判法还这样做,可能就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了。

点评

您说的对。赞同。  发表于 2013-5-8 14:03
发表于 2013-5-8 14: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放弃重进一门不犯规:试问放弃进一门和示意性直接将球打出界外或故意不进门有什么不同!既然没有区别又何必判违例呢?
    规则中有“放弃就按退出比赛处理”的条文吗?我认为这是裁判意气用事。

点评

谢谢探讨。  发表于 2013-5-8 20:58
发表于 2013-5-8 14: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有“放弃就按退出比赛处理”的条文吗?我认为这是裁判糊蠹虫

点评

是的  发表于 2013-5-8 20:57
发表于 2013-5-8 14: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杆打出界就行了

点评

是啊。  发表于 2013-5-8 20:56
发表于 2013-5-8 20: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裁判员应当重新进培训班学习!
             如果懂得裁判法还这样做,可能就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了。黑哨?{:soso_e182:}

点评

谢谢您的讨论。[/color]  发表于 2013-5-8 20:55
谢谢您的讨论。  发表于 2013-5-8 20:55
发表于 2013-5-8 20: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裁判员还需多多学习.

点评

谢谢您的指教。  发表于 2013-5-8 20:54
发表于 2013-5-8 20: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裁判员还需多多学习.

点评

谢谢您的参与。指教。  发表于 2013-5-8 21:01
 楼主| 发表于 2013-5-8 21: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盛莉凯欣 发表于 2013-5-8 13:27
这位裁判员应当重新进培训班学习!
             如果懂得裁判法还这样做,可能就是道德层 ...

谢谢各位网友参与讨论,指教。
发表于 2013-5-8 21: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说明你们那里的裁判员水平太差,要学习呀

点评

大家的评论很好,做裁判员的应好好学习门球规则,准确裁判。避免这样的现象发生。  发表于 2014-2-26 12:48
发表于 2013-5-9 21: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网友说的有道理 支持
发表于 2013-5-11 19:0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裁判需要再充电。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13-5-15 22: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应该好好学习了
发表于 2013-5-16 07: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裁判员当了几年啦好好学习裁判法吧不然净叫大伙看笑话啦自已还没面子以上网友评论的很有道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5-29 05: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