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第二届“愚公”杯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为使广西桂林第二届“愚公”杯门球锦标赛顺利进行,做到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如期圆满完成赛事的各项程序,特制定本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桂林市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西桂林门球愚人季成彪同志率其团队承办 三、参赛人员:桂林市各城区、县以及区内外兄弟市、县的门球爱好者 四、比赛时间:2013年9月10日—15日 五、比赛地点:桂林市狮子岭、五里亭、310、医学院、伏波山八片场地, 六、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双打、三人制团体 七、报名费:男、女单打各120元∕队;双打150∕队;三人制团体200元∕队。 七、参赛队数:每项仅限48个队。 八、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签署意外风险责任声明书,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主办、承办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凡参赛者视为对此规定的认可。 2、双打及三人制团体的号码布自带,三人制团体中的7、8、9、10牌号由组委会制作挂牌, 即背1号者挂7号牌,背3号者挂9号牌,白球亦然;男、女单打的号码布由组委会提供。 3、参赛队员可以报名参加多个项目,参赛的项目不受限制。 九、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每组6个队,每组的前2名出线,参加第 二阶段赛;第二阶段淘汰赛。 3、前3天结束团体、双打比赛。男、女单打第4天开始比赛。 4、比赛在八片沙土场地进行,决赛场地待定。 5、男、女单打不允许场外指挥。 6、双打不限男女,自由组合,可以协商指挥。 7、三人制团体,不限男女,自由组合,允许一个替补队员;只限一人指挥。 8、三人制团体与双打场地只设一名正式裁判为组长,单打场地设3名主裁,所有参赛运动员均须兼裁判。 9、如遇阵雨天气暂停比赛,运动员、裁判员不得擅离场地。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不设纪念品、不搞开幕式,一切从简,每位参赛队员不论参加几项比赛均只发汗巾一条。 2、参赛队满48个队时,奖励前八名,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 (1)男、女单打第一名各1200元,第二名各600元,并列第三名(两个)各300元,并列第五名(四个)各150元。 (2)双打第一名1400元,第二名800元,并列第三名(两个)各400元,并列第五名(四个)各200元。 (3)三人制团体第一名1600元,第二名1000元,并列第三名(两个)各500元,并列第五名(四个)各300元。 参赛队不满48个队时,奖励名额和奖金另行确定。 十一、报名和交纳报名费: 1、报名时间4月15日至8月21日截止。报名有效以缴费到位为准。报名时请将报名费汇至 中国邮政储蓄,账号:6221886170006522086 户名:季成彪 财务管理:陈 晖 联系电话:13457658283 汇款时请注明参赛的项目。 2、报名时请写明参赛队员姓名、出生年、月、日、所在城市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名额已满后的报名人员,报名费于8月30日前退还。 4、报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参赛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20日前电话通知,未及时告知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缺额人员由组委会安排替补)。 5、报名方法:(一)、电话报名,联系人:季成彪,联系电话: 13707835599。 (二)、网上跟帖报名。 (三)、手机短信报名。 十二、报到时间与地址:参赛人员请于2013年9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报到(9月10日开始双打比赛)。9月1日前用短信通知各球友所在的比赛球场报到领取秩序册。 十三、车旅费、食宿费、医疗等费用均自理。外地参赛人员需要安排住宿的可以电话告知, 以便安排(各球场附近均有较便宜旅店)。 十四、仲裁委由桂林市门协和秀峰老体协主持(设3人)。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广西桂林市第二届“愚公”杯门球锦标赛组委会。 广西桂林市第二届“愚公”杯门球锦标赛组委会 201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