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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京门球人

值得500万门球人深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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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05: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长春地校 于 2013-4-12 07:48 编辑

                                  
                        
发表于 2013-4-12 10: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小学生学习,有度量!输赢一笑了之,说说容易,做到很难!
发表于 2013-4-12 11: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3-4-12 11: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习输球不输人!{: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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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4-9 19:44
500万门球人的确值得深思:《规则》明确规定“比赛开始时球队不足五名队员 ,取消比赛资格” ...

   赞成硒都门球老师的观点!{: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
发表于 2013-4-13 06: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乡快乐人 发表于 2013-4-11 19:06
不用深思,上海版主赛本身就是玩的,打的不纯是球,打的主要是友谊。可能双方就已经商定,少一个没关系,只 ...

天山雪  既然闹着玩(不是比赛),让500万人深思什么?不知楼主发帖的真实意图是什么。

内行看门道,外行难懂妙。玩玩闹闹门球常事。上海版主赛本身就是玩玩,混朋友,没有任何意义。你要当成事,就成大事了。
发表于 2013-4-13 06: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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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发表于 2013-4-13 07: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感想:
1,版主赛是 中国门球网网上活跃人物和精英的聚会,参赛者主要是宣传,推广门球的高手,不是门球技术的高手,试想各地足球俱乐部老总开会时,自己上场踢一场的足球,能不是“玩玩”吗?  所以名字不大恰当,应改称为“版主会”。
2,即使是正式比赛有一点瑕痴,也不至于值得500万门球人深思。容忍了对方、裁判的毛病也不是高风亮节。
3, 非正式场合,裁判员判罚必然要有为“友谊”考虑的情况,如外地来一队门球人,为切磋球艺,赛一场,主人派出的裁判,看到客队偶尔未用手放球来开球,你立刻呼叫下一号吗?

点评

烨鹤 你怎么那么高兴呢????? 今天我也超高兴!把我想说的话一丝不苟的一吐为快!谢谢你哟!哈哈!!!  发表于 2013-4-14 09:27
请长春地校再看一看灿烂的《你把“版主赛”当什么?》哪根筋搭错了的人还真不少,快去治病救人吧!  发表于 2013-4-14 07:30
不知烨鹤 哪根筋搭错了?快去瞧瞧医生吧!  发表于 2013-4-14 07:15
这篇文章纯属胡闹。版主赛就是版主赛,以成为历史。应改称为版主会,真是痴人说梦,天方夜谭。 门球界有规则,规则就是法。就是淮绳。无论康乐门球,还是正规比赛,都要依法办事。如果誤判,误人子弟、误...…   发表于 2013-4-14 07:04
老师说的很有理智  发表于 2013-4-13 08:32
发表于 2013-4-13 07: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仰望 于 2013-4-13 07:59 编辑
天山雪 发表于 2013-4-9 21:02
检录时,徐卫国队缺员害怕判取消比赛资格,不吱声;小学生队比赛开始之后才提出缺员问题,既不得罪人,还5打 ...


   其实,镇江一行主要是版主友谊聚会体验天然草,当时现场的情况都是放松执裁的,这样的结果都挺好啊,{:soso_e189:}

点评

楼主是被忽悠的还是闹着玩就不知道了,现场情况的确不像他想象说的那样  发表于 2013-4-14 12:32
要500万人深思?真猜不透深思什么!可能楼主发帖就是闹着玩。  发表于 2013-4-14 09:25
发表于 2013-4-13 08: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利 发表于 2013-4-11 10:43
为什么当事人没有一个出来解释?为什么没参与者道听途说?事实差距很大的。

   镇江版主参赛者都有资格说话的,此行就是聚会体验天然草为主,开始还说没时间搞双打和团体打的,后来应大家要求才搞了紧凑时间的双打和团体,裁判的执裁从一开始就有大家都认可的放松。不是这样吗?安利老师不清楚吗?
发表于 2013-4-13 20: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好门球,理解万岁
发表于 2013-4-13 20: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4-9 19:44
500万门球人的确值得深思:《规则》明确规定“比赛开始时球队不足五名队员 ,取消比赛资格” ...

不依规则玩球无味。
发表于 2013-4-14 07: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长春地校 于 2013-4-14 12:39 编辑

[我的感想:
1,版主赛是 中国门球网网上活跃人物和精英的聚会,参赛者主要是宣传,推广门球的高手,不是门球技术的高手,试想各地足球俱乐部老总开会时,自己上场踢一场的足球,能不是“玩玩”吗?  所以名字不大恰当,应改称为“版主会”。
2,即使是正式比赛有一点瑕痴,也不至于值得500万门球人深思。容忍了对方、裁判的毛病也不是高风亮节。
3, 非正式场合,裁判员判罚必然要有为“友谊”考虑的情况,如外地来一队门球人,为切磋球艺,赛一场,主人派出的裁判,看到客队偶尔未用手放球来开球,你立刻呼叫下一号吗?]


       不知烨鹤 哪根筋搭错了?快去瞧瞧医生吧!  
你这篇文章纯属胡闹。版主赛就是版主赛,已载入史册。你说应改称为版主会,真是痴人说梦话,天方夜谭。 门球界有规则,规则就是法。就是准绳。无论康乐门球,还是正规比赛,都要依法办事。如果誤判,误人成绩、误人子弟、误...… 。给门球人造成无言的伤害。

发表于 2013-4-14 08: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狂人老师:昨天上不了网,今天进来了。      狂人老师日理万机,麻烦您了。借贵网的一角万谢了。祝狂人老师天天快乐!
         
发表于 2013-4-14 10: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长春地校 于 2013-4-15 20:39 编辑

              烨鹤 你怎么那么高兴呢????? 今天我也超高兴!把我想说的话,一丝不苟的一吐为快!痛快! 20111117_D16AD634571369351875000.jpg 谢谢你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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