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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门协“全国门球之乡”进行审核的通知2011-07-05 16:46:00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11〕66号 河北省廊坊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深圳市罗湖区、河南省新安县门球协会:
为及时宣传和推广“全国门球之乡”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国门球之乡”命名工作的规范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之城(乡、镇)命名办法》,每2年对已命名的单位进行审核的规定,决定对“全国门球之乡”进行审核,请你们于2011年8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报告:
一、本单位门球组织建设情况,主要领导在门球组织任职和参加门球活动情况。
二、本单位开展门球竞赛、培训、推广活动情况。
三、本单位门球场地建设,新建、翻新改造情况。
四、本单位门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情况,门球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梯队建设和人员培养情况。
五、承接全国性门球活动情况。
以上内容在文字报告的基础上,可另附图片、画册和影像制品等。
联系人:陈晓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五部,
邮 编:100763,
电 话:010-87182319,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附件: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之乡”审核统计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门球之乡 审核 通知
抄送:河北省、上海市、河南省、深圳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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