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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门球"组队"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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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21: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川门球队大多数以单位组队,恩施门球队以单位组队很少,大多数队以区域或者找几个打得好的组队,这对纯单位门球队是不公平的。非单位组队可以要任何好队员,请任何好教练.这就相当重量级举重运动员和轻量级运动员比赛一样,不是一个级别.胜负立判.比赛名次的含金量就不高了.我有一个疑问始终不得其解.为什么纯单位组队不许请教练,非单位组队可以任意请队员,请教练.这是一个不公平的规定,它阻碍门球的发展,特别是新组队的队等于是把他们扼杀在摇篮里.我建议:为了门球的发展,少一些框框限制为好.
    利川队从90个队变成50个队,这说明门球队在减少.恩施有很多队只乘单个人,没有地方打球,只好到其它队.这也是非单位组队的原因了.这就是恩施门球的现状.  ”利川晨曲”发帖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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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22: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出的问题,在恩施州直、恩施市的确存在,应该引起领导的重视。但这也是新形势下,门球活动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在州、市同城、人员交叉的情况下,一时还难以很好解决。
发表于 2013-3-23 20: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3-3-26 18:07 编辑

    以单位组队和自由组队各有利弊。以单位组队,队员水平参差不齐,高手很难充分发挥技术水平,高手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但有利于吸收单位新生力量,避免被排斥(职工平等享受),单位经费开支自筹自销。自由组队一般是强强联手,整体力量均衡,有利于激发队员的积极性和提高队员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参加赛事活动。但经费筹集比较困难,往往单位不愿开支,同时对初学者具有较大的排斥性,不利于新生力量的吸收我认为在一个地区两种组队方式都要采用,从老年康乐观点出发,应以单位组队为好,可以广泛的吸收门球自愿者参加,费用由单位开支单位队员共享,同时给门协交一定量的活动经费,以便年终奖励。地区高手组织常年性球队,每年考核淘汰,不断吐故纳新,通过比赛获取奖励刺激队员的积极性。强队联手对地区门球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对外赛事也起到储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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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透彻,各有利弊,这是一个普及和提高的关系.  发表于 2013-3-2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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