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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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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邦 于 2013-3-19 23:07 编辑
安全责任书
为了维护举办方和参赛方合法权益,明确责、权、利,使赛事顺利圆满,制定本责任书。
一、举办方(以下简称甲方)积极完成赛事规程所列举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参赛方(以下简称乙方)到达镇江市后,甲方食宿旅游交通有协调安排之义务。(费用乙方自理)
三、乙方参加赛事期间,着装整洁谈吐文明,团结队友服从裁判,服从甲方各种规定制度,乙方单独行动应和甲方打招呼。
四、赛事期间甲方应设保健医生,乙方身体出现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处理。(费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按赛事规程的内容尽义务享受权利。
六、乙方应该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愿外出参赛。如果出现意外事件一切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期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3月31日,上海之春镇江赛场正式比赛期间。
甲方:《上海之春》赛事组委会
乙方 :安 邦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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