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打擂台竞赛规程 一、宗旨:为提高我市球员的技战术水平和心理素质,积累临场经验,促进焦作门球竞技水平的提高,特设立门球单打擂台赛。 二、时间:暂定每周六上午8时半开始,随着参赛人员的增多再增加时间、场地。3月9日上午8点半在门球活动中心三场地召开预备会,抽签排序。 三、地点:门球活动中心三场地。 四、项目:单人赛。 五、参赛资格:只限门球协会会员,不限男女,不限年龄。 六、竞赛办法: 1、执行2011年规则。 2、采用5局3胜制。 3、自打自教,不允许场外指导,不允许场外观众提示。 4、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由市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立升担任守擂手,攻擂手抽签排序依次攻擂,胜者即为下一场守擂手。一个轮次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先从守擂成功一次以上的进行复赛,直至最后取胜者获擂主称号。 5、下一场次的攻擂手为上一场的预备选手,准备接替因故弃权不参加攻擂的选手参赛,承担翻分和场地服务的任务。 七、报名费:10元。无故不参加比赛的不退报名费,取消参加擂台赛资格。 八、奖励:净胜一局奖金10元,即:比分3:2获胜,为净胜一局奖金10元;3:1获胜,净胜2局奖金20元;3:0获胜,净胜3局,奖金30元。 九、契约:参赛自愿,安全自负,伤病自理,言行自律。 十、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焦作市门球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