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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光学

这个问题还要再重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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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4: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3-3-1 20:33
不管你是多少级裁判都要讲理!
  我们是门球比赛,讲的是《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当然,理就是法!法也 ...

 
        放好⑦球后,手未离开⑦球,脚踩5球我称之为连电。一旦抬脚,(断电)就构成闪击犯规(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
     这不是疑难杂症。无需和他争论。

点评

老师你真的好伟大!不管怎么称它我们的观念都是在一起的!不,应是一致的!  发表于 2013-3-2 18:31
发表于 2013-3-2 17: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吧问题简化一下:
❺撞击了❼号,在闪击时:已放❼贴脚下自球,(手没有松开,)此时,击球员要改变闪击方向,❼在手,抬脚改踩
问犯规没有?
如果是这样的问题就是我和汉玉灵芝长期争论的问题。是一个规则理解的重大问题。
请看:
闪击中的改放、改踩问题
可以看到双方的分歧所在。
   

点评

回光学的点评: 这是应为你的问题里没有把抬脚时他球位置说明白, 他球靠自球,犯规,我们没分歧。 他球在手里,我认为不犯规,你认为犯规,咱们分歧很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 22:47
老师,你为什么要我先吧问题简化一下:《我先吧问题简化一下:〉变成了你自己的了。如果学生的门题让你看不懂或膜糊不清,你完全可以放到故纸楼中,就不必多言多语伤精神了。说的不准,千万别往心里去。  发表于 2013-3-2 21:40
发表于 2013-3-2 17: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提是⑦球与⑤球已经在脚下接触,手没有“离开”⑦球的时候抬了一下脚!这是犯规的行为;如果手离开⑦球后,抬了一下脚,又再踩住自他球,是不犯规的;如果手先拾起⑦球在手中,此时抬了脚,按照规则条文,是属于犯规行为。但是,按照专家解读是不犯规的。(这个问题在网上争论很久)。我在争论这个问题时,认为规则的条文违背了规则编写的初衷。各地都是按照专家解读不判犯规的。

点评

同意泰虎的看法。请见19#帖  发表于 2013-3-2 18:05
发表于 2013-3-2 18: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细读各位的帖子我想好几位网友是认为:
放❼时,在❼、❺接触状态下抬脚,犯规。我同意。这就是规则里闪击犯规第三项所指的犯规。
如果此时手拿❼离开脚下,再抬脚 ,改踩,就不犯规。我知道汉玉灵芝是不认同的,其他网友以为犯规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8: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3-2 18:22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3-3-2 17:01
我先吧问题简化一下:
❺撞击了❼号,在闪击时:已放❼贴脚下自球,(手没有松开,)此 ...


烨鹤老师好!
     此问题没什么可讨论的!门球有个关键点:开球前能将自球拿在手中,一旦自球进入了比赛状态(一门得分后),唯独在撞击他球后,规则允许用脚踩住它,之后才能用手触摸它。除此之外,是绝对不能摸它,不然就判犯规!
    当然,规则中又有规定:两球相贴

         ①,在当击打自球时无论他球动与不动,都视为撞击有效,视为一体了(新老规则是一样吧);
        ②,进入闪击过程后,脚将两球同时踩上后,规则指出——视为放球!压球门线闪送过门闪击有效,但,不得分!
    由此推理,对他球已放在脚踩的自球边后。你又要改踩(就是说:你要重复进入闪击过程后的一切动作),再放他球于脚下的自球边上后,击打自球。不履行这一过程(闪击程序)者,就应接受规则的判罚!老师,学生这么说的在理吗?
    闪击过程中的改踩改放都得按照规则中的程序,否则,就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惩罚!

点评

无语!  发表于 2013-3-2 22:23
第一段是你对规则的理解,规则没有这样说,不能当论据!  发表于 2013-3-2 21:58
请看泰虎的跟帖,里面所述如果你同意我门之间没有分歧,如果你有不同意之处,就值得讨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 18:39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8: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此时手拿⑦离开脚下,再抬脚 ,改踩,就不犯规。老师你就犯规了!因为,你将⑦号球拿在手里了!哈哈,有话慢慢说!网友能等!

点评

谢谢老师的关注!“红字”是复制19楼的一句话呀!  发表于 2013-3-2 18:25
按照规则条文是犯规,按照专家解读是不犯规的。不知您红字是从哪里黏贴的。  发表于 2013-3-2 18:17
发表于 2013-3-2 18: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3-3-2 18:05
烨鹤老师好!
     此问题没什么可讨论的!门球有个关键点:开球前能将自球拿在手中,一旦自球进入了比 ...

请看泰虎的跟帖,里面所述如果你同意我门之间没有分歧,如果你有不同意之处,就值得讨论。

点评

对于老师讲此“认解”时,学生在课堂没有举手,因为,他是老师(我出钱请他讲的),下课了,我不是没有提出来!因为,我们都有责任学习和执行新规则!  发表于 2013-3-2 20:58
发表于 2013-3-2 19: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老师提出的问题在《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门球竞赛规则)--兰本中笫31页,四,闪击犯规(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4,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这就是法理,是依据。所以我支持光学老师!
           

点评

乐山茶社的消防车不会缺水!哈哈!  发表于 2013-3-2 23:26
谢谢,谢谢及时开来了消防车将我身边四周的大火朴灭了,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啊!要知道烨鹤老师将他蕴藏了多年的喷火枪全面向我射来了!我要永远记住此时此刻,不然,我将体无完肤了!哈哈,开个玩笑![/c   发表于 2013-3-2 20:51
发表于 2013-3-2 22: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3-2 17:01
我先吧问题简化一下:
❺撞击了❼号,在闪击时:已放❼贴脚下自球,(手没有松开,)此 ...

回光学的点评:
这是应为你的问题里没有把抬脚时他球位置说明白,
他球靠自球,犯规,我们没分歧。
他球在手里,我认为不犯规,你认为犯规,咱们分歧很大。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球在手里,我认为不犯规,你认为犯规,咱们分歧很大。
此言从何谈起?老师你咋说都行!反正:①我错了,工资照拿一个子不少;②你对了,也拿不到我的半个子。哈哈,就此了结吧!(因为都是某老师的学生)

点评

我还是想知道放球后,他球在手,改踩,此时你认为犯规没有?(汉语灵芝是明确认为犯规的)。其他问题我是不考虑的。不过你想退出讨论,当然听便。  发表于 2013-3-3 09:35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8: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3-3 18:56 编辑

看帖是学习,回帖也是学习。千万别认为别人称你为老师就那么自慰!自己是有老师资格的也要注意点,哪怕是一点点呢!如果要参与别人的讨论应看清楚了,在理解了的前提下去当一名十分称职的老师!
  有人说:你的题目不清楚!那么就请再看看吧!“
他打红球③⑦号,他的同伴打⑤号时撞击了⑦号,在闪送二门时:先放⑦号与脚下的⑤号贴住,此时,击球员⑤号要改变闪击方向在放球手没有松开⑦号前又将踩球脚提起又踩下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9: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学生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发的一帖:
  多年来发现,有的老师在回帖时往往让人看了”丈二和尚“更盛的是根本都与主题无关,离题五百里,接下来又有人跟帖一个,则是千里之外了。真有些让楼主啼笑皆非。
   本人认为:所谓看帖跟帖要①从头;②认准原帖的本意;③在回帖时要咬住主题;④对于跟上帖,要点击帖下方的“回复“;⑤如果是离题开个玩笑,意在活跃气氛,也未尝不可。
   以上观点是否正确,请各位老师再授!
   直接告诉烨鹤老师(还是这样称付你),请你再看看楼主的发帖,再往下接,不接也欢迎!

点评

我撤销在此主帖下的所有跟帖, 并为没有细读楼主帖子,说错了话致歉。 保正今后不再跟楼主的帖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3 20:38
发表于 2013-3-3 20: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3-3-3 19:05
这是学生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发的一帖:
  多年来发现,有的老师在回帖时往往让人看了”丈二和尚“更盛的是 ...

我撤销在此主帖下的所有跟帖,
并为没有细读楼主帖子,说错了话致歉。
保正今后不再跟楼主的帖子。

点评

别,别这样!我还是叫你老师!请老师别生气,我们是朋友!  发表于 2013-3-3 21:22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21: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撤销在此主帖下的所有跟帖,
并为没有细读楼主帖子,说错了话致歉。
保正今后不再跟楼主的帖子。
                                 _____烨鹤二0一三年三月三日晚

     以上是小气鬼,小肚鸡肠,小孩子气,小、小反正是个玩笑不能开,逆耳话听不进,苦药不能吃的女性的男老师哟!
    哈哈,如果有网友不愉快就请各位都到这里来看看,保证让你捧腹大笑!
 楼主| 发表于 2013-3-4 20: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3-4 20:07 编辑

    此问题已经转移到《两案例有何不同》
       ——董振山  的帖后。现将《两案例有何不同》特借过来。为的是让网友们开心开心!
  案例一
  3球在三门前撞击已过二门的4球,静止时两球接触且4球压球门线,击球员直接用脚踩住两球,拿起4球准备闪击,移动后脚时触及别的球,被判犯规,自球拿出界外,4球放回原位。
案例二  3球在三门前撞击已过二门的4球,静止时两球接触且4球压球门线,击球员申请确认后,拿起4球准备闪击,移动后脚时触及别的球,被判犯规,自球拿出界外,4球放回原位。
两案例的犯规处理完全一样,有什么不同吗?
  
董振山老师的二案例关键点在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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