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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中国门球网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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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07: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查看: 6192|回复: 78

中国门球网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我是门球



我是门球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2013-2-1注册时间2012-2-22阅读权限200在线时间2444 小时听众数19威望6363 收听数17积分7707精华11记录1好友152日志3相册3主题206帖子672UID1 IP卡 狗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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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电梯直达  
顶楼
发表于 2011-6-4 22:31: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进行以下事件动作,会得到积分奖励。不过,在一个周期内,您最多得到的奖励次数有限制
动作名称周期范围周期内最多奖励次数威望
文章评论每天
40
1
被评论每天
20
2
评论每天
40
1
发起分享每天
3
1
参与投票每天
10
1
发表日志每天
3
2
发表记录每天
5
1
被留言每天
5
1
留言每天
20
1
打招呼每天
10
1
访问别人空间每天
10
2
每天登录每天
1
2
视频认证一次性
1
10
设置头像一次性
1
5
邮箱认证一次性
1
0
注册推广不限周期不限次数
2
访问推广不限周期不限次数
1
上传附件不限周期不限次数
2
加精华不限周期不限次数
5
发表回复不限周期不限次数
1
发表主题不限周期不限次数
2




由于看到潇湘客网友的帖子《中门网不需要复印机》,认为网上的空间也是有限的,有的网友一天能发帖四、五十个,其中大部分跟帖或是水贴,建议积分规则改一下,此规则的前三项都减半,这样发帖量虽然少了,可能质量会提高了,请管理员考虑一下。

点评

支持这个建议  发表于 2013-2-3 13:14
要在版主会议上提出来,现在有些版主真的够呛。  发表于 2013-2-1 08:38
发表于 2013-2-1 0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个建议。

点评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3-2-1 10:04
发表于 2013-2-1 08: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灿烂 于 2013-2-1 08:34 编辑

绝对严重支持!
-M0000150226.gif

点评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3-2-1 10:05
发表于 2013-2-1 08: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我支持。发帖量少了,质量上去了。有个别网友跟帖没有质量,复制品特多,没有意义。

点评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3-2-1 10:05
发表于 2013-2-1 09: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门球”出门去了,此事暂时无法解决。谢谢大家的关心。

点评

谢谢管理员的关注,此事不用着急,要听取大多数网友的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 10:07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0: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花甲子 发表于 2013-2-1 09:34
“我是门球”出门去了,此事暂时无法解决。谢谢大家的关心。

谢谢管理员的关注,此事不用着急,要听取大多数网友的意见。
发表于 2013-2-1 10: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合理就好.科学管理门网.是网络发展的要务.是我们网友的期盼.是门球人快乐的空间.

点评

谢谢关注和支持。  发表于 2013-2-1 15:53
发表于 2013-2-1 10: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追求数量的错误导向更应引起注意! 近-段时间单纯用数量来说明成绩的倾向严重.要看到宏大的数字里面有大量的泡沫,废帖就是很大的泡沫. 不仅要杜绝黄帖和水帖,也要尽量减少废帖,更不应该照样给废帖积分,让追求虚渺业绩的虚荣心之网友无空可钻,无"利"可图.

点评

谢谢关注和支持。  发表于 2013-2-1 15:54
支持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3-2-1 11:12
非常赞同老师的分析,支持您的见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 10:48
发表于 2013-2-1 10: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老师的这个合理化建议!

点评

修改积分就是一种制度,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会不断进步。  发表于 2013-2-5 08:50
发表于 2013-2-1 1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游鱼游鱼的门球 发表于 2013-2-1 10:29
单纯追求数量的错误导向更应引起注意! 近-段时间单纯用数量来说明成绩的倾向严重.要看到宏大的数字 ...

非常赞同老师的分析,支持您的见解!

点评

谢谢关注和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 15:5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5: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潇湘客 发表于 2013-2-1 10:48
非常赞同老师的分析,支持您的见解!

谢谢关注和支持。
发表于 2013-2-1 16: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您的见解!

点评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 16:42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6: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银元 发表于 2013-2-1 16:06
支持您的见解!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01126_0c0296256de29628829agxsdst7VdgGA.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2: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提到按规则减半,还是多,应该每人发帖不超过5个,跟帖不超过10个,多余的不能给分。

点评

支持您的观点,应该有个限制。  发表于 2013-2-5 11:03
有帖必跟,有跟必复,千篇一律,复印重重,特别是多次复印自己,也应有限制措施.  发表于 2013-2-3 18:55
发表于 2013-2-3 23: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安利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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