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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犯规:离脚不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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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7: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1-29 18:03 编辑

现在闪击犯规太多了,应该规定:
他球离开脚下则为闪击成功(什么出界、撞柱等都去掉);
他球没离开脚,为犯规;
自球离开脚,为犯规;
颠倒闪击顺序 ,犯规;
共三项犯规,这样多好记呀。
不足10厘米取消;
放界外闪击犯规取消,(设此条犯规就是怕打哑了,但是出界了,你得算我闪击成功吧)
他球弹回与自球接触犯规也取消(规定他球与自求密贴击打自球,他球产生动态为撞击)
手不离开球犯规也取消(在过门撞柱得分处列出限制条款防止不当得利)打到脚上犯规,也取消。(本来规定就没道理)

点评

谢谢老师的指导!  发表于 2013-1-30 13:23
发表于 2013-1-29 18: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到脚上犯规,也取消。(本来规定就没道理)
同意,应算未击球。
他球离开脚下则为闪击成功(什么出界、撞柱等都去掉);不足10厘米取消;
可以。
放界外闪击犯规取消,(设此条犯规就是怕打哑了,但是出界了,你得算我闪击成功吧)
可以。
他球弹回与自球接触犯规也取消
可以。
(规定他球与自求密贴击打自球,他球产生动态为撞击)
和本题无关
手不离开球犯规也取消(在过门撞柱得分处列出限制条款防止不当得利)
不可,手会改变球的方向,动作不清晰,
颠倒闪击顺序 ,犯规;
不可,拾,踩,放,击,在击球之前应当允许改放改踩。即放后,再拾,再重踩,再放。没有必要增加犯规项目。

共三项犯规,这样多好记呀。
规则的1,8,3.项,如何处理,你还没说。"好记" 不能作为改动规则的理由。

点评

三项很好。大量减少犯规是必要的,我认为很多犯规的规定就是为了限制击球准者,浪费时间。  发表于 2014-4-28 18:27
谢谢老师的指导  发表于 2013-2-2 10:01
颠倒闪击顺序 ,犯规; 不可,拾,踩,放,击,在击球之前应当允许改放改踩。即放后,再拾,再重踩,再放。没有必要增加犯规项目。 “草规"规定”闪击程序可重复,不可颠倒“中,已经有了允许改踩改放的意思。如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18:07
谢谢老师的指导!  发表于 2013-1-30 13:23
(一)闪击犯规的1、3、8项,若执行“草规”的相关规定,就自然消失了。 (二)规则简化、易学、易懂、易记、易操作,应该是制定规则的重要原则之一。打十几年球的,还不懂规则,这绝不是正常现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07:24
哈哈!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07:21
发表于 2013-1-29 19: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1-30 07:11 编辑

“不足10厘米犯规”不能取消,会有作弊,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再说这一条也能表现出运动员的技术水平
(离脚就代替了10厘米,能做什么弊?)

发表于 2013-1-29 19: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1-30 07:14 编辑

"他球弹回与自球接触犯规“如果这一条取消后闪击时他球弹回与自球接触状态,在续击时他球(或他球移动)怎么办?
(回到99规则的规定,(动态为撞击)此条就自然消失,不成问题)
发表于 2013-1-29 21: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讲的有道理,不能取消“他球弹回又与自球接触”判犯规这一条,因为续击时势必重复撞击,直接判犯规是对的。
发表于 2013-1-29 22: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29 18:55
打到脚上犯规,也取消。(本来规定就没道理)
同意,应算未击球。
他球离开脚下则为闪击成功(什么出界、 ...

        烨鹤老师的点评很到位,对于楼主的观点赞成和不赞成表态明确,有些还说明理由,足见他治学严谨,善于思考,颇有主见,不盲目跟风,望网友们向他学习,在点评和回复时要有主见,不要人亦云。如此网坛将更活跃和兴旺!

点评

“在点评和回复时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说得好,跟帖时先动一下脑筋,要有自己的观点。不要张三说东就是东,李四说西又是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09:02
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07:22
恢复99规则的规定,(他球动态为撞击)是取消此条犯规的前提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07:16
发表于 2013-1-29 23: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的点评很到位{:soso_e179:}
 楼主| 发表于 2013-1-30 07: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1-29 22:50
烨鹤老师的点评很到位,对于楼主的观点赞成和不赞成表态明确,有些还说明理由,足见他治学严谨, ...

恢复99规则的规定,(他球动态为撞击)是取消此条犯规的前提 。

点评

他球动态为撞击,可省确认时问,合理!  发表于 2013-1-30 08:31
 楼主| 发表于 2013-1-30 07: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29 18:55
打到脚上犯规,也取消。(本来规定就没道理)
同意,应算未击球。
他球离开脚下则为闪击成功(什么出界、 ...

(一)闪击犯规的1、3、8项,若执行“草规”的相关规定,就自然消失了。
(二)规则简化、易学、易懂、易记、易操作,应该是制定规则的重要原则之一。打十几年球的,还不懂规则,这绝不是正常现象。
发表于 2013-1-30 09: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1-29 22:50
烨鹤老师的点评很到位,对于楼主的观点赞成和不赞成表态明确,有些还说明理由,足见他治学严谨, ...


          在点评和回复时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说得好,跟帖时先动一下脑筋,要有自己的观点。不要张三说东就是东,李四说西又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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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1 17:23
说心里话,对我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的朋友,我没有丝毫反感,只有敬意,说明他用心了,动脑了,认真看了,重视了。是正确的研究问题的态度,不是故意贬低、为难,是真正的朋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11:57
 楼主| 发表于 2013-1-30 11: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1-30 09:02
“在点评和回复时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说得好,跟帖时先动一下脑筋,要有自己的观点。 ...

说心里话,对我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的朋友,我没有丝毫反感,只有敬意,说明他用心了,动脑了,认真看了,重视了。是正确的研究问题的态度,不是故意贬低、为难,是真正的朋友。
发表于 2013-1-30 12: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99规则本来简单易记,但改来改去就复杂了。

点评

2004年接轨,接来不少乱七八糟的没用、添乱的东西。其中,有的已经不执行,如近一门后,占据他球位置。。。。。,有的还当宝贝,如确认,如自他球接触,击自球,他球不动,为成功撞击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12:43
 楼主| 发表于 2013-1-30 12: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渔翁 发表于 2013-1-30 12:06
99规则本来简单易记,但改来改去就复杂了。

2004年接轨,接来不少乱七八糟的没用、添乱的东西。其中,有的已经不执行,如近一门后,占据他球位置。。。。。,有的还当宝贝,如确认,如自他球接触,击自球,他球不动,为成功撞击等。
发表于 2013-1-30 1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hua50 于 2013-1-30 13:44 编辑
lihua50 发表于 2013-1-29 19:39
“不足10厘米犯规”不能取消,会有作弊,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再说这一条也能表现出运动员的技术水平。
(离 ..

闪击作弊会做的,列如;闪击时踩自球后他球放在脚外出,可以作弊的。

点评

你的意思是不把他球放脚下,放在脚之外,就等于“离开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17:12
发表于 2013-1-30 13: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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