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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则实例引发的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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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3: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打球,一新手在闪击时,已放他球后,指挥叫改闪一个方向。他急忙抬脚,左手小心捡起他球,自球并未移动。裁判员按''改踩改放时,脚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自、他球为犯规'',把自球拿出界外。犯规方辩称:脚虽未踩自球,但捡他球时并未触动自球,踩与不踩有何区别?双方发生争执。网友们说说,这条规则可以修改吗?
如何改更合理?
发表于 2013-1-23 16: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现行规则,本例毫无疑问属于明文规定的闪击犯规,裁判员必须遵照规则来判罚,提出质疑方毫无道理。至于应不应该修改,那就另当别论。
发表于 2013-1-23 16: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天山雪老师的意见。
小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3 16: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先拿起它球、在抬起脚改踩这样就不犯规了。
发表于 2013-1-23 16: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玩门球 于 2013-1-23 16:50 编辑

                    毫无疑问 , 属闪击犯规 !    修改规则 ,另当别论 !
发表于 2013-1-23 2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天山雪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3-1-23 21: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天山雪老师的意见。
发表于 2013-8-21 22: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零开始這一案例;請看2011门球规则p31页,闪击犯规3就清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22: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偉 发表于 2013-8-21 22:38
从零开始這一案例;請看2011门球规则p31页,闪击犯规3就清楚了,

   谢谢你的点评。规则规定很清楚.属闪击犯规。但请你看清帖子全文题意再发表自己的看法更好!
发表于 2013-8-22 16: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以为:我们应该执行规则,本人从来没有想过修改规则的事。就此题而言:我认为裁判正确。

点评

谢谢!老实人说老实话,好!  发表于 2013-8-22 19:12
发表于 2013-8-22 2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老顽童 发表于 2013-8-22 16:12
学生以为:我们应该执行规则,本人从来没有想过修改规则的事。就此题而言:我认为裁判正确。

{:soso_e179:}    {:soso_e181:}
发表于 2013-8-22 2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天山雪网友的意见。

点评

谢谢你的参与。  发表于 2013-8-22 22:21
发表于 2013-8-22 22: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发表于 2013-8-23 0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一个思路吧。遵守规则很难吗?为什么犯规了不找自己的毛病,而要去挑规则的毛病?请大家思考一下,为什么门球人这么热衷于修改规则?
发表于 2013-8-23 09: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是法规、是制订出打门球的依据,无依据、无规则打门球就是一盘散沙了,随心所欲,自己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那用什么来约束呢?怎么进行比赛。所以说,我们门球人一定要遵照规则办事才对。

点评

谢谢你的参与。  发表于 2013-8-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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