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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07: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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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闪击犯规,自球放到界外,由于犯规发生在放球之后,他球应放回到放球位置。这个判罚曾争论多次,现在已经逐渐被绝大多数人接受。
为什么实践中至今仍有争论呢?争论的焦点就在“他球的位置”,有人认为“闪击时虽然自球脱离脚下犯规了,但他球离开脚在先且超过10厘米、自球脱脚在后,应当判闪击成功,所以自球放到界外,他球不应该放到放球位置”。
我认为,持上述观点的朋友虽然承认闪击犯规了,但却忽视了他球移动的性质。规则规定“因犯规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为无效移动”(第20页)。既然承认造成自球脱脚是犯规行为,他球的移动当然就是无效移动,所以他球应恢复原位,这个“原位”就是“放球位置,“闪击成功”的结论是不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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