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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脚会超时吗?--三评11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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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6: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家说:“‥‥‥球一停稳就要开始计算10秒,管你抬脚沒抬脚,到时候我就判你超时犯规。‥‥‥”专家还说这有点自相矛盾,“闪击过程从抬脚获得续击权时结束。”“那就沒有上述争议了”
规则超时计时的规定有:闪击权产生时、续击权产生时。而续击权的规定是:1,场内球静止,2在闪击时为闪击完成后。可见闪击未完成就不能开始计时,当然也不能判犯规,何时抬脚沒有时间约束。专家提出改成从抬脚获得续击权时结束並沒有解决问题,我不抬脚你怎么办?对如何改,我的意见是:闪击过程的结束点定为场上球静止,抬脚不再是闪击的环节。
发表于 2013-1-15 17: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规则此处存有漏洞,对抬脚时段缺乏约束。同意楼主意见。新规如能改为:闪击过程的结束点定为(闪击后)场上球静止,抬脚不再是闪击的环节。(闪击在规则第28页有规定: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点评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3-1-16 06:35
发表于 2013-1-15 18: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一笑 发表于 2013-1-15 17:26
我也认为规则此处存有漏洞,对抬脚时段缺乏约束。同意楼主意见。新规如能改为:闪击过程的结束点定为(闪击 ...

    现在讨论的是闪击过程的10秒计时问题。
    现行规则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对于这一规定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理解:10秒内完成闪击动作。于是就出现“我10内闪击动作完成了,但不抬脚(闪击过程尚未完成)是否判闪击犯规”的问题。
    第二种理解:10秒内完成闪击过程,就是说10秒内必须抬脚。这对抬脚就是很大的约束。但就会有人提出10秒内完成有难度。
    如果把闪击过程结束改为“被闪击的他球静止”(等于续击权的开始),闪击过程在10秒内完成就会更加困难(尤其是远距离闪送球)。
   

点评

确实如此。  发表于 2013-1-16 06:36
发表于 2013-1-15 18: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约定俗成,10秒计时两个原则:一是呼号后记10秒,二是球停稳后记10秒(包括击球、撞击、闪击)。所以,球停稳后不抬脚,判10秒犯规不用另规定。

点评

对闪击的约定俗成只要10秒内击自球即可。  发表于 2013-1-16 06:40
闪击完成不等于取得续击权。“抬脚”不能算结束的标准,应该是“停稳”。这和双杆记次一样,“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就不如“以取得续击权为判定标准”好。今天,我给朋友们讲,你就以取得续击权为准,这个正确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5 19:13
发表于 2013-1-15 18: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杯清茶 于 2013-1-15 18:59 编辑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3-1-15 18:43
约定俗成,10秒计时两个原则:一是呼号后记10秒,二是球停稳后记10秒(包括击球、撞击、闪击)。所以, ...


赞成!不用再修改了。

点评

欢迎参与!  发表于 2013-1-16 06:40
发表于 2013-1-15 19: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10秒计时”的问题,我的意见规则应该这样表述:“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过程”。在原来的文字中加上“过程”二字,就很明确了。

点评

您是赞成计时的第二种意见了。  发表于 2013-1-16 06:44
发表于 2013-1-15 19: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3-1-15 18:43
约定俗成,10秒计时两个原则:一是呼号后记10秒,二是球停稳后记10秒(包括击球、撞击、闪击)。所以, ...

闪击完成不等于取得续击权。“抬脚”不能算结束的标准,应该是“停稳”。这和双杆记次一样,“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就不如“以取得续击权为判定标准”好。今天,我给朋友们讲,你就以取得续击权为准,这个正确率99.9%,那0.1%,就是抬脚后(闪击完成)但球还没停稳(还没有取得续击权)时犯规,也要记一次双杆。(百年不遇)
发表于 2013-1-15 21: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网友们看现行《规则》的规定,闪击过程的开始即10秒计时的开始,但闪击过程的结束并不是10秒的结束。因为10秒有专门的条款规定,闪击后只要场上的球都停稳,就开始进行新的10秒计时,抬不抬脚,并不影响裁判员判10秒超时犯规。
        另外,闪击过程有时3、5秒就可完成。

点评

赞成!  发表于 2013-1-16 11:11
真都能完成吗?  发表于 2013-1-16 06:46
发表于 2013-1-15 22: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闪击(过程)规则上很明确:停稳、捡球、踩自球、贴靠他球、击自球、抬脚。基此10秒的判定就应包含‘停稳-----抬脚’全过程。我认为没有必要争议。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07: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10秒的终止点早有讨论,规则的超时(一)和(三)表述不同才引起争议。(一)说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完成闪击和闪击完成是否同一含意呢?只有专家知道。(三)则说,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此说法理解为到击球为止是必然的。合并理解应是到击球为止,实际执行也是这样,难道你在执裁时在击球后还接着计时吗?
整个闪击过程能在3、5内完成吗?抬脚用时只1、2秒,用时多在捡球、放球、瞄准,尤其是检球,在远擦球时捡球用时很长。说个特例:远擦后又在远处与他球接触,闪完接触球后要往返20到40米捡球,会不超时吗?

点评

可能我的8#帖未表述清楚,再补充一下: 1, 规则的超时(一)说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这里指的是完成闪击,不是完成闪击过程,第十六条对什么是闪击有明确的界定。 2,规则的超时(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6 10:16
抱歉,往返40米是可能的。  发表于 2013-1-16 07:44
球场最长距离(对角线距离)为25米,何来40米?  发表于 2013-1-16 07:36
发表于 2013-1-16 07: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山雪 于 2013-1-16 07:48 编辑
董振山 发表于 2013-1-16 07:23
对10秒的终止点早有讨论,规则的超时(一)和(三)表述不同才引起争议。(一)说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完 ...


在闪击10秒超时问题上,之所以引发争议的原因,我认为是对规则表述的理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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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应想想为什么理解不同。  发表于 2013-1-17 06:17
发表于 2013-1-16 10: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3-1-16 07:23
对10秒的终止点早有讨论,规则的超时(一)和(三)表述不同才引起争议。(一)说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完 ...


        可能我的8#帖未表述清楚,再补充一下:
        1,
规则的超时(一)说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这里指的是完成闪击,不是完成闪击过程,第十六条对什么是闪击有明确的界定。
        2,规则的超时(三)说,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此说法理解为到击球为止是必然的,实际执行也是这样,我们都是这样执行的。击球后到场上球停稳的这段时间不在10秒计时之列。
        3,我说的是闪击过程“有时”3、5秒就可以完成,并没有说所有的闪击过程只要3、5秒时间。比如,有时撞击后停稳时两球接触,直接踩上自、他球即闪即抬,3秒当然够了;又如,抢时间时,又是就近轻撞击,自他球都很近,同时捡、踩,放球即击,击后即抬,5秒内完成闪击过程的情况,经常出现,怎么不可能呢。

点评

同意您的说法。  发表于 2013-1-16 11:09
发表于 2013-1-16 10: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cuigenwu 发表于 2013-1-15 22:19
所谓闪击(过程)规则上很明确:停稳、捡球、踩自球、贴靠他球、击自球、抬脚。基此10秒的判定就应包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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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  发表于 2013-1-16 10:55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1: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1-15 21:44
请网友们看现行《规则》的规定,闪击过程的开始即10秒计时的开始,但闪击过程的结束并不是10秒 ...

闪击后新的计时开始不但场内球停稳,还要闪击完成才行,不抬脚是不能10秒计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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