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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硒都漫话门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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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1: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3-1-15 12:19
确保《规则》的严肃性、权威性、合法性。
我认为是必要的。我们看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那有乱七八 ...

我认为是必要的。我们看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那有乱七八糟的规则啊,都是统一的。
现在的规则,还处在“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浑身上下、里头外头都是毛病,保持它的“尊严”,就是保护国际球霸的尊严。门球规则和其他球类规则不能比。

点评

军旗老师您说现在的规则还存在问题,我也认为如此。所以制定规则应该规定合理、措辞严谨、解释唯一。制定出来的规则就应该有他的权威性! 现在的规则有些条文是套用国际规则(也可以说是小日本的)的,他们的表达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7 11:44
发表于 2013-1-17 11: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1-17 11:28
我认为是必要的。我们看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那有乱七八糟的规则啊,都是统一的。
现在的规则, ...

军旗老师您说现在的规则还存在问题,我也认为如此。所以制定规则应该规定合理、措辞严谨、解释唯一。制定出来的规则就应该有他的权威性!
现在的规则有些条文是套用国际规则(也可以说是小日本的)的,他们的表达能力没有中文严谨,毛病不少,而我们的专家解释,极力维护。这就不妥啦!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5: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17 10:43
同意楼主的观点,我的“心规” 此处这样写: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门球比赛有团体赛、双打、和单打三种赛 ...


           我认为此处不宜太细,单、双、三人(各打三个球)打等,规则的附则已有规定。其他事项,由组委会在竞赛规程中制订。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5: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1-17 10:15
我虽注册中门网才两个月零三天,但三年前我就在''官方门球论坛''上浏览。也见过您不少有见地的帖子 ...


          谢谢你的关注与鼓励!
        既然立此帖,就将胡乱地谈下去。
发表于 2013-1-17 17: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中国的庥将和中国象棋的玩法,在全国都行得通,有时只是定个基数和封顶的数额,便可以打他个天昏地暗!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9: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所以说一支球队5至9人组成,是考虑到专职教练员名额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2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关于教练员和队长

     《规则》第四条 教练员和队长

      一、教练员的职责
     ……………
   
   二、队长的职责

    ……………
   
     三、赛场询问
           ……………
     四、服装
           ……………
     五、教练员和队员的基本守则
           ……………   
     这一条,有以下几个问题:
        1,教练与队长的职责重复,根据多年的习惯,
还是队长负责制为好。
        2,“赛场询问”之(三)不属《规则》的规范范畴。
        3,比赛服装问题,绝大多数基层单位执行不了。
        4,第五款“守则”无实际意义,纯属多余。
        5,这条的标题是“教练员和队长”,下面又冒出个“服装”和“守则”,文不对题。
       总的讲,这一条一些无用的文字太多,完全可以大大的精简。

点评

你的第5条有理,我的心规吸收,并修改了。  发表于 2013-1-20 07:32
 楼主| 发表于 2013-1-18 20: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3-1-19 21:06 编辑

         
                 一、精简现《规则》第四条  一、二款
             
         现《规则》第四条     教练员和队长
                      一、教练员的职责
  (一)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二)比赛中担任指挥,或指定本队一名队员代行指挥。
  (三)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四)队长缺席时指定一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执场裁判。
                二、队长的职责
  (一)代表本队。
  (二)选择先攻、后攻或替换席。
  (三)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四)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五)比赛结束后代表本队在成绩单上签名。
  (六)当教练员不在场时,代行其职。
    
     精简《规则》第四条的意见:
队长职责、教练员职责合二为一,修改如下。
        
  
          一、队长、教练员职责
          队长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教练员协助队长工作,比赛中担任指挥。队长的职责:
           (一)选择先攻、后攻或替换席。
           (二)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三)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四)比赛结束后代表本队在成绩单上签名。
           ● 说明:比赛中,当队长或教练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向裁判员申请由本队人员替换。

              

         

点评

如果有高档些的球场建有专门的替换席,“选择替换席”还是有用的。  发表于 2013-1-20 08:50
选择替换席毫无意义。  发表于 2013-1-20 07: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21: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17 10:55
两人或两队要怎么玩,事先商量好都可以玩,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有一部大家都公认的好规则,这个商 ...


        同意你的观点, 门球运动全国普及,当然“要有一部大家都认同和喜欢的好规则”。
 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21: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精减现《规则》第四条 三、四、五款。
                      三、赛场询问
  队长或教练员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但询问必须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员其中的一人提出询问,不能同时或分别询问同样的问题。
  (二)询问只限于事发的当时,裁判员解答后,不得追问。
  (三)询问的内容要准确,用语要文明。

          四、服装
  (一)同队人员着装必须统一,须穿平底运动鞋。
  (二)上场队员不得佩带任何可能妨碍比赛的附属物。
  (三)上场队员胸前必须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标志,号码标志不得小于10×10厘米,颜色、字体不限。
  (四)队长和教练员须在上臂佩戴身份标识或徽章。
          五、 教练员和队员的基本守则
  (一)遵守门球竞赛规则。
  (二)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对待对手,尊重队友及观众,文明参赛,友好交流。
  (三)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四)杜绝妨碍比赛行为。


        
  精简如下:
       三、赛场询问
   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员其中的一人向裁判员提出询问,不能同时或分别询问同样的问题。询问只限于事发的当时,裁判员解答后,不得追问。
  
四、服装
  (一)参赛的同队人员应统一着运动服(竞赛组委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穿平底运动鞋。
  (二)上场队员胸前必须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标志,号码标志不得小于10×10厘米,颜色、字体不限。
  (三)队长和教练员须在上臂佩戴身份标识或徽章。
        
      ( 第五款, 五、教练员和队员的基本守则,不属《规则》的规定范畴,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3-1-20 15: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3-1-20 15:41 编辑

          《规则》原第四条和修改意见对比,减少文字近半。
     
           原第四条内容:
            第四条 教练员和队长
一、教练员的职责
  (一)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二)比赛中担任指挥,或指定本队一名队员代行指挥。
  (三)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四)队长缺席时指定一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执场裁判。
二、队长的职责
  (一)代表本队。
  (二)选择先攻、后攻或替换席。
  (三)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四)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五)比赛结束后代表本队在成绩单上签名。
  (六)当教练员不在场时,代行其职。
三、赛场询问
  队长或教练员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但询问必须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员其中的一人提出询问,不能同时或分别询问同样的问题。
  (二)询问只限于事发的当时,裁判员解答后,不得追问。
  (三)询问的内容要准确,用语要文明。
四、服装
  (一)同队人员着装必须统一,须穿平底运动鞋。
  (二)上场队员不得佩带任何可能妨碍比赛的附属物。
  (三)上场队员胸前必须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标志,号码标志不得小于10×10厘米,颜色、字体不限。
  (四)队长和教练员须在上臂佩戴身份标识或徽章。
五、 教练员和队员的基本守则
  (一)遵守门球竞赛规则。
  (二)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对待对手,尊重队友及观众,文明参赛,友好交流。
  (三)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四)杜绝妨碍比赛行为。

         
修改第四条的意见:
          第四条   队长、教练员、比赛服装
         一、队长、教练员职责
          队长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教练员协助队长工作,比赛中担任指挥。队长的职责:
           (一)选择先攻、后攻或替换席。
           (二)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三)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四)比赛结束后代表本队在成绩单上签名。
           ● 说明:比赛中,当队长或教练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向裁判员申请由本队人员替换。
           二、赛场询问
   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员其中的一人向裁判员提出询问,不能同时或分别询问同样的问题。询问只限于事发的当时,裁判员解答后,不得追问。
     三
、服装
  (一)参赛的同队人员应统一着运动服(竞赛组委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穿平底运动鞋。
  (二)上场队员胸前必须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标志,号码标志不得小于10×10厘米,颜色、字体不限。
  (三)队长和教练员须在上臂佩戴身份标识或徽章。
        
            



 楼主| 发表于 2013-1-20 2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关于胜负的判定

          《规则》第七条 胜负的判定
       二、同分时胜负的判定
  两队总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判定胜负:
  (一)单球高分者获胜。
  (二)如单球高分值相同,高分多者获胜。
  (三)如高分不能判定胜负,则比较次高分,并以此类推。
  (四)当分值不能判定胜负时,由比赛结束时的场上队员按1号到10号的顺序依次通过一门、二门,得分多者获胜。若得分仍相同,二门分多者获胜。
  说明:
  ●比赛结束时缺员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不允许再上场比赛。
  (五)当仍不能决出胜负时,则两队的1号和2号队员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若仍不能决出胜负时,则两队3号和4号队员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并依此类推。
  (六)必要时可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胜负。

      
这一条的(一)、(二)、(三)款的规定,同分不同待遇,按“单球高分者胜”,是体育运动项目中最不公平的规定。这一规定,违背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为什么当两队的成绩为同分时,却得不到同等的待遇?这是多年来已成为习惯的老规定,其主要站不住脚的理由是怕耽误时间!
       为了体现体育竞赛的“公平合理”,这一规定应该改为:凡两队成绩出现同分时,一律实行“同分决胜”,使胜者理理直气壮、输者心服口服。
发表于 2013-1-20 22: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分决胜''耽误时间,若改为''后选攻方''胜可否?

点评

欢迎你参加讨论! 我们不能以“耽误时间”为理由牺牲“公平竞争”,而且时间问题是有办法解决的。《规则》附则,对实行上、下半时制出现同分时,不是一律采取“同分决胜”吗。 中国有很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1 17:22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 17: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1-20 22:07
''同分决胜''耽误时间,若改为''后选攻方''胜可否?


         欢迎你参加讨论!
      
我们不能以“耽误时间”为理由牺牲“公平竞争”,而且时间问题是有办法解决的。《规则》附则,对实行上、下半时制出现同分时,不是一律采取“同分决胜”吗。
       中国有很多体育运动项目当必须分出胜负时,是不计较时间的。篮球、足球
  平分时要加时赛直至发“点球”;乒乓球最少是三局两胜制,当某一局打成10平时,必须要连得2分才算获胜。
       门球是一场定胜负,出现同分应该算平局,采取“同分决胜”,才是比较公平的措施。
      
发表于 2013-1-21 17: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1-21 17:22
欢迎你参加讨论!
       我们不能以“耽误时间”为理由牺牲“公平竞争”,而且时间问题是有 ...

      还有一个办法,计算小组成绩用积分法。胜一场得3分,负者得零分,同分平局各得1分。(其他细节略)。霸州读者杯已用之,效果蛮好!

点评

霸州读者杯,所用之计算小组成绩用积分法,每场胜者(同分高分多者为胜)得3分,负者得0分,无高分多的同分为平局各得1分,根本就没有改变同分不同待遇的不公平问题。如其中有一场球(单打)是湖北的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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